談生意談進警察局 「傷」人逃逸 悍警30分鐘內逮回法辦

警方獲報後到場,將傷者送往臺中榮民總醫院診治外,30分鐘內將涉嫌人黃男等2人查緝到案,依刑法傷害罪送辦。(警方提供)

警方獲報後到場,將傷者送往臺中榮民總醫院診治外,30分鐘內將涉嫌人黃男等2人查緝到案,依刑法傷害罪送辦。(警方提供)

24歲的黃男與22歲的潘男,25日凌晨和41歲的蕭男、47歲的張男,於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某餐館內,因談生意引發口角糾紛進而於餐酒館內;黃男、潘男等2人持酒瓶毆打蕭男、張男2人後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到場協助將傷者送往臺中榮民總醫院診治外,30分鐘內將涉嫌人黃男等2人查緝到案,依刑法傷害罪送辦。

警方指出,25日凌晨0時51分許,警方獲報於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上某餐酒館內,有民衆酒後發生衝突,警方迅速啓動快打部隊到場。經警瞭解,涉嫌傷人的黃男及潘男等2人,與被害人蕭男及張男等2人均熟識,但因談生意引發口角糾紛,進而於餐酒館內,遭黃男等2人持酒瓶毆打。

警方表示,被害人蕭男等2人均挫傷無生命危險,傷人的黃男、潘男等2人隨即逃離現場,警方除協助將傷者送往臺中榮民總醫院診治外;積極循線查緝,於30分鐘內,將涉嫌人黃男等2人查緝到案,依刑法傷害罪送辦。

警方呼籲,民衆酒後切勿藉故生端,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爲挑戰公權力,務必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以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