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創新土地關係深化農村改革

農民土地關係問題歷來是“三農”問題和農村改革發展的主線。解決好新時代的“三農”問題尤其是農村改革發展問題,必須在土地改革上繼續做深、做好文章。

產權制度改革是農村土地改革的又一次飛躍

近年來,在全國普遍推行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新時期農村改革和發展的重大部署安排,是農業經營領域體制機制和制度上的重大探索和創新,是一場可以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相媲美的新的農村集體土地改革。

改革的主要任務是:第一,落實好農民對土地等集體資源資產佔有權收益分配權以及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類資源資產產權。通過清產覈資、確權登記、頒證賦權等工作,體現農民和集體對各類資產的佔有權和所有權;通過股權設置,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量化和盤活經營等措施實現農民對集體資產的收益分配權;通過建立產權流轉交易信息平臺、制定產權流轉交易規則和集體資產股權管理辦法等措施,促進產權有效流轉和市場交易,建立農村產權制度,從而最終形成“產權清晰、歸屬明確、權能完整、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具有完全意義上的現代農村產權市場。

第二,實施政社分離改革,組建成立村級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並積極組織開展各類生產經營活動,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努力在立足現有農村農戶家庭分散經營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市場經營的基礎上,進一步在“統”的經營層面上,突出集體統一經營功能,充分發揮集體在組織農民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和挖掘盤活集體資源資產潛能,組織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實現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制度優勢全面深化完善農村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從而最終實現農村經營體制的重大變革,全面構建現代農村市場經濟新體制和經營發展新體系。這項改革的核心在於把現行農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打造成一個完全意義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地位的農村市場經營主體,使其承載農民由富裕奔向小康的宏偉夢想。

第三,加快推進農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步伐,實現農村經營形式的重大變革與創新,建立農村股份合作經營發展新機制。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組建成立後,一項重要的改革任務就是要積極彰顯集體統一經營在現代農村市場經營中的主導地位和不斷激發股份合作經營的機制優勢,以股權關係爲紐帶,積極促進農戶和集體利用土地等各類資源資產與各類市場經營主體搭建股份合作關係,實行新的聯合合作,形成利益共同體,抱團發展,把農民、集體和工商資本新農人”三方利益鏈接起來,走活“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的農村“三變”改革一盤棋,真正實現小農戶與大市場的有效銜接。

總而言之,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無論是產權制度產權市場建立,還是體制機制創新,每個環節的改革,其實質都是以激活農村土地要素和土地市場爲重點,圍繞土地改革進行的。改革的終極目的是進一步理順和解決農民與土地的關係問題,並且將持續影響和引領今後農村改革發展的方向。

探索創新土地關係依然是當前深化農村改革的根本任務

系統集成深化農村改革試點,是中央新一輪深化完善配套提升農村改革的新舉措。改革的頂層設計和方案制定主要圍繞深化完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進行。改革的中心任務依然是解決三農領域存在的深層次隱性矛盾和問題。改革的聚焦點依然是突出激活農村土地要素和土地市場,更好地理順和解決好農民與土地的關係問題。通過改革,力求破解農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與農民的各類資源資產產權尤其是土地要素如何在市場經營活動中發揮作用,實現抵押擔保貸款融資,作價投資入股,市場有效流轉的目的;通過改革,力求破解農村“三塊地”改革發展難題,即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和農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實現城鄉用地同地同價,土地等要素市場有序自由流轉等,全面激活農村土地市場,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實現土地使用價值最大化目標,從根本上切實維護農民利益,增加農民收入。通過改革,不斷探索創新土地股份合作經營新渠道,改革農業經營新形式,拓寬農民增收新途徑,最終處理好土地的高效利用問題,處理好農民與土地的關係問題,農民與集體的關係問題,農民與市場的關係問題。

總之,系統集成深化農村改革,只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改革,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業發展和農民致富問題,才能最終激活農村土地市場一池春水。

探析新時期正在進行的三農領域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系統集成深化農村改革工作,同樣會在較短時期內徹底改變人們的思想觀念和發展理念、徹底解決我國農村經濟領域的一系列深層次矛盾問題和發展難題,徹底破解阻礙和制約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和政策性堵點,迎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變化、新格局

改革豐富和發展了以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爲基礎,以集體統一經營爲主體,以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股份合作經營爲核心的統分結合的農村雙層經營體制和機制。農戶家庭分散經營、集體經濟合作社統一經營和社會工商資本“新農人”市場經營三類不同層面的市場經營構成了農村市場經營的新體系。

改革確立了我國農村以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各類資產產權和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資產股權爲基本形態的現代農村產權制度和產權市場。集體與農民利用產權贏得市場,利用產權拉動合作,利用產權獲取利益,從此成爲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經濟經營發展的新理念新思維

改革創新了我國農村集體與農戶利用土地等資源資產要素與社會工商資本相融合、相對接的農業經營新模式、新業態,開闢了推動農村股份合作經濟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新途徑。這種吸附各種資源資產資金要素,聚集社會各方力量,引發農村經濟大發展的“核聚變”,必將爲今後農村經濟社會長足發展注入持久動力,有效克服目前基層發展中單純的等靠要思想和內生動力不足難題。

改革促進和實現了政府財政、金融、保險、稅收等新形式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的轉變形成與持續發力,必將爲今後農村經濟的發展和各類市場主體的快速發育提供更爲有利的條件,創造更加優越的環境。

改革突出和強化了農民在市場中的主體地位。農民依靠土地等資源資產發展經濟,依靠集體增加收入,依靠市場實現發展,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發展路徑在思想上更加趨於成熟和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