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無良媽媽二度出遊玩3天 丟1歲女嬰在家活活餓死!

桃園市於2016年發生一起兒虐事件,有名滿週歲的彭姓女嬰遭媽媽凌虐遺棄致死,桃園地檢署依遺棄致死等罪嫌對媽媽提起公訴。(報系資料照)

桃園市於2016年發生一起兒虐事件,有名滿週歲的彭姓女嬰遭凌虐遺棄致死,不過案件遲未被發現,直到嬰幼兒因爲屢次未接種預防針、疫苗等,加上其媽媽簽署拒絕全部疫苗接種聲明書,衛生所派出護理師至家中查訪,發現家屬無法說明女嬰的去向,直覺有異連忙通報,地檢署鍥而不捨的追查,今年終於突破媽媽心防坦承虐童,28日偵查終結起訴。

現年27歲的王姓女子與彭姓男子婚後於2015年10月誕下1名女嬰,不過彭男同年11月便入監服刑,2人在2017年離婚。桃園市衛生局發現彭姓女嬰該打預防針卻遲遲未到衛生所接種,狀況異常,王女也於2017年簽署拒絕全部疫苗接種聲明書,2020年衛生所護理師在家訪過程中發現其家人無法明確說明女嬰的去向,媽媽和婆婆互推託女嬰是對方負責照顧,立即通報網絡單位共同協助,才發現此案件。

地檢署表示,該案由蘆竹警分局報請指揮偵辦,經調查後發現,王女獨立照顧彭姓女嬰卻罔顧天倫,動輒出門前、餵奶後便放任彭姓女嬰獨自在家,無人照顧直至下班,且長期未給予彭姓女嬰足夠的飲食及水分等,有妨害其身心發育的凌虐情形。更於2016年10月、11月間各出遊3日,獨留彭姓女嬰連續處於飢渴而無人照料的情境,導致其陷於無自救力的危急生理狀態,而王女在出遊3日後,於2016年11月20日夜間返家時才驚覺彭姓女嬰已無氣息。

地檢署指出,王女觸犯刑法第286條第1項妨害幼童發育、刑法第294條第2項前段的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違背法令義務遺棄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針對處於危險情狀的兒少保護,串聯警政、衛政、 社政、醫療等各機關單位協調合作,建置婦幼網絡平臺, 使各機關單位即時傳遞資訊,並秉持兒少保護的宗旨,協助兒少照顧者、維護兒少權益,呼籲若發現需要保護、救助或特殊協助的兒少不利情境,應即時關懷加以通報。

據瞭解,王女被突破心防後,稱自己將彭姓女嬰的遺體打包放在袋子中置於婆家,不過最後遺體仍未被發現。衛生局補充說明,常規疫苗經催種逾期3個月未接種,衛生所公衛護理師會先用家訪、視訊等方式想辦法確認兒童的現況,另也有特別提醒各衛生所,在少子化的文化中,若遇到全部疫苗皆拒絕接種者要提高敏感度,目前市內每季約有3000件疫苗接種時間逾期案件,衛政單位仍會持續以健保協尋、家訪等方式確認幼兒現況,並協助預約疫苗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