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戰下士遭滑輪重擊永久失智 二審國賠改判1010萬

陸軍航空特戰部隊下士陳子多(左)2015年因公成重殘,父親出面控訴軍方始終未交代清楚事發始末,讓真相宛如被蓋了一層厚厚的國防布。(圖/中視新聞)

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下士陳子多2015年間奉長官命令更換吊橋繩索,遭到滑輪高速反彈重擊頭部,昏迷多日再醒來淪爲永久失智。家屬提起國家賠償之訴,桃園地方法院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須賠償陳男1070萬3640元;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重新計算金額改判賠1010萬多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5年11月12日,陳子多被分發至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奉長官出公差,替換龍潭武漢營區內的戰技單索突擊吊橋繩索,鄭姓士官長髮現繩索未拉緊,卻未依正確規定,貿然聚集多位官兵共同以「拔河」形式拉緊繩索。

而陸軍司令部特戰基本作業技術訓練手冊中明訂,架設單索突擊吊橋時,並不能突然猛拉繩索,應以繩索所能負荷拉力,去評估拉繩的作業人數;但鄭姓士官長卻未能謹慎評估拉繩作業人數,貿然聚集32名官兵,衆人大力一拉,吊繩不堪負荷瞬間斷裂,吊繩上的綠色滑輪則砸中協助拉繩的陳子多臉部,陳子多當場倒地不起。

陳子多送醫後,昏迷多時,醒來後醫師診斷其大腦小腦多處重傷害、腦幹瀰漫性軸突損傷、開放性上下齶骨粉碎性骨折、左枕骨骨折、左臉頰下巴撕裂傷、左上齶牙齒掉落咽喉內部等傷害,且因雙側大腦額葉嚴重受損,導致記憶全失,且只剩1天的記憶力功能,並且永久性失智、走路不穩,生活完全無法自理

陳子多向涉案的鄭姓士官提起告訴,同時向陸軍司令部聲請國賠,鄭姓士官部分依業務過失傷害罪,桃園地院2月13日判鄭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國家賠償部分,桃園地院於2020年4月30日判陸軍司令部須賠償陳子多1070萬餘元,軍方上訴二審。

陳子多的父親出面控訴,事發當時兒子所拉扯的繩索爲市售的普通童軍繩,並非軍用規格的繩索,嚴重質疑軍方怎會使用童軍繩去執行特戰任務?同時懷疑軍方採購裝備有弊端,才害得兒子成重傷害。

陳子多的父親表示,兒子在受傷前,是一名運動健將,身高挺拔且笑容陽光燦爛,2015年於陸軍專校前5名的優異成績畢業,隨即下部隊,但怎麼也沒想到,兒子滿懷壯志進部隊才6天,就被躺着送出軍營,甚至陷入昏迷,醒來後卻因腦部重傷被診斷爲永久性失智,生活也不能自理,令家屬完全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