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阿里美團紛紛大力投資基礎技術

5月27日消息,諸如騰訊、阿里以及美團等大型互聯網企業正在投入鉅額資金,在金融科技電子商務等主營業務之外開闢新的增長途徑。這幾家公司最近幾周稱,他們準備在雲計算、自動駕駛和人工智能等領域投入更多資金。這些鉅額投資有望將更多資本注入基礎技術基礎設施領域,從而改變現有的互聯網市場格局。

在這三家公司中,美團步子邁得最大。作爲食品配送行業巨頭,美團去年第四季度出現虧損,並警告稱未來可能繼續出現虧損。公司創始人王興爲在線上配送領域實現新的目標,提高了在物流網絡供應鏈方面的支出。今年4月份,美團籌集到創紀錄的100億美元資金,主要用於開發自動送貨車和機器人技術等先進解決方案。

美團將於本週五發佈2021財年第一季度財報。據估計,美團當季營收將達到357億元人民幣,淨虧損預計將比去年第四季度增加一倍以上,達到52億元人民幣。

華泰柏瑞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經理何琦(音譯)表示:“科技巨頭增加投資實際上是一種必然。”

此前這些大型互聯網企業頻繁收購有前途的初創企業,或是通過各種策略隨意排擠競爭對手。

美團和阿里也承諾將把未來收入用於投資新舉措。阿里本月早些時候表示,將把“所有增加的利潤”投入到技術和社區商務等領域。騰訊承諾將更多利潤投資於雲計算和短視頻等領域,並專門斥資數十億美元切實提高企業的社會價值

“中國互聯網公司已經充分意識到投資基礎技術是優先事項,”市場研究公司藍蓮花資本分析師楊子瀟說。

從去年開始,科技巨頭就已經開始在社區電子商務等領域增加投資。拼多多去年11月融資61億美元,用於拓展其在線雜貨和農產品業務。拼多多高管們週三重申在物流基礎設施和技術等領域大舉投資的計劃,此前該公司公佈的季度營收增長了兩倍多。

社區電子商務規模預計今年將達到190億美元。從滴滴到騰訊支持的MissFresh等小型初創企業在內的許多公司也紛紛涌入這一領域,希望能佔據領先地位

銳聯財智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許仲翔最近在接受採訪時說:“社區電商領域越來越擁擠。”“無論是美團、拼多多、阿里巴巴還是騰訊,每家公司都在朝着大致相同的方向前進。”

美團一直在研發自動送貨技術,表示計劃將上月籌集的100億美元資金一部分投資於無人機技術。

精品投行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表示,“畢竟推進基礎技術需要大量的資本和人力”,“財力雄厚的大型科技公司在引領技術突破方面比初創公司更有優勢。”(辰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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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張勇迴應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行政處罰: 誠懇接受,堅決服從】

5月13日消息,今日晚間阿里巴巴召開業績說明會,會上,阿里巴巴集團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張勇表示,“2021年的4月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此處罰公司誠懇接受,堅決服從。”

與此同時,張勇還表示,阿里巴巴決定在新財年進行更爲堅決的投入,將業務增長所帶來的所有新增利潤都投入到重點戰略領域,包括技術創新,支持商家、降低商家經營成本,用戶增長和體驗提升,商品和供應鏈能力,以及基礎設施建設和新業務的拓展。

阿里巴巴預計,這部分新增利潤金額巨大,因此,投入會極具針對性和有序性,旨在充分發掘市場的潛力,爲消費者和商家帶來獨特價值。

張勇說:“在挑戰面前,我們堅信,只有面向未來,用技術和商業創新來驅動客戶價值的創造,進行更爲堅定的長期投資,解決社會關切的問題,才能最終克服這些挑戰,與社會共同發展。”(一橙)

【加強反壟斷監管 促進平臺經濟規範中發展】

平臺經濟是數字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的結果,是數字經濟的典型樣態。平臺經濟以數據作爲關鍵生產要素、以現代網絡作爲重要載體,在不斷進步的信息通信技術的推動下,提升着經濟效率,優化着經濟結構,代表了先進生產力的發展方向。作爲平臺經濟最爲重要的主體,平臺企業對經濟社會生活的影響超越了所有的企業類型和經營模式。近年來,在激烈的競爭中,平臺經濟領域諸如強制“二選一”“大數據殺熟”“自我優待”“扼殺式併購”等損害競爭、創新和消費者利益的行爲頻發,引發社會各方面廣泛關注。平臺經濟是創新的產物,平臺企業應該持續引領和推動創新,而不是阻礙和終結創新。創新的繁榮,需要有效的競爭機制公平的競爭秩序

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爲作出行政處罰,罰款182.28億元。該案是我國平臺經濟領域第一起重大典型的壟斷案件標誌着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執法進入了新階段,釋放了清晰的政策信號,即國家在鼓勵和促進平臺經濟發展的同時,強化反壟斷監管,有效預防和制止平臺企業濫用數據、技術和資本等優勢損害競爭、創新和消費者利益的行爲,規範和引導平臺經濟持續健康創新發展。該案的調查處理具有重要的標誌意義和示範作用

一、體現了依法監管的原則

競爭是市場經濟的靈魂,驅動着企業不斷創新。發揮反壟斷監管的作用,就是要堅持競爭政策的基礎地位,加強反壟斷執法,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平臺經濟通過有序競爭實現創新。作爲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平臺經濟的創新發展離不開《反壟斷法》,而且,平臺經濟越成熟越創新,就越需要科學有效的反壟斷執法。

對於競爭性平臺,平臺企業應該守住《反壟斷法》等法律的底線;對於平臺內經營者,平臺企業應該履行《電子商務法》等法律賦予的基本義務;對於消費者,平臺企業應該依法尊重消費者權益。然而,平臺企業對商家實施的強制“二選一”,剝奪了商家在多個平臺同時開展業務的機會,扼殺了平臺之間、品牌內部以及品牌之間的競爭。當供給側的競爭機制受損,市場創新動力就會受影響,消費者利益最終也會受損。阿里巴巴集團濫用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的支配地位,對平臺內經營者提出不得在其他競爭性平臺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參加其他競爭性平臺的促銷活動等“二選一”要求,並採取多種獎懲手段保障“二選一”得以實施,是《反壟斷法》明確制止的典型的限定交易行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法立案調查,並作出行政處罰,充分體現了對平臺經濟依法監管的原則,向市場發出明確信號——平臺經濟領域不是反壟斷法外之地。

基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我國《反壟斷法》對於互聯網企業和傳統企業一視同仁,對於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平等適用,目的是要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營造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本案的調查處理,並不是否定平臺經濟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和意義,而是通過依法規範,促進平臺經濟更快更好發展,爲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創新動力和市場活力。本案標誌着我國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執法進入了常態化階段。常態化的依法監管將進一步維護法律的權威性,爲市場劃定明確的行爲紅線,促使平臺企業規範市場行爲,倒逼平臺企業將重心放到積極創新、公平競爭和更好服務消費者上來。

二、體現了審慎監管的理念

支撐平臺經濟的新技術日新月異,平臺經濟業務類型複雜、競爭動態多變。平臺企業的經營行爲並無定式,難以進行類型化分析。爲了避免“過早”以及“過度”執法傷及行業本身的創新和競爭層次的提高,需要經歷必要的“觀察期”,以支持平臺經濟的發展,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平臺企業已經由“孩童”進入到“青年”時期,平臺企業的商業模式、交易結構初步定型,所實施的“二選一”“大數據殺熟”“自我優待”“扼殺式併購”等行爲對競爭、創新和消費者權益的損害可以明確清晰地予以識別,在我國平臺經濟發展到現階段,啓動反壟斷執法不僅必要而且可行。

衆所周知,高質量發展離不開創新,創新離不開競爭。爲了鼓勵和促進創新,我們需要維護公平競爭;推動繁榮創新,倒逼競爭層次不斷提高。只有通過競爭和創新的良性互動,才能實現高質量發展。因此,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執法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創新就意味着打破甚至顛覆既定的秩序、結構和機制。凡是創新,都會對既有的競爭機制和秩序產生影響。因此,在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執法依然需要秉持審慎監管的理念。近兩年,關於平臺經濟領域壟斷問題的反映較爲集中,反壟斷執法機構在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首先對各方面反映強烈的“二選一”問題開展調查並依法作出處理,體現了審慎監管的理念。同時,從本案處罰決定書可以看出,在本案處理過程中,對“二選一”行爲的法律和經濟分析經過了充分研究論證,同樣體現了審慎監管的理念。《反壟斷法》當然適用平臺經濟領域,但是具有相當的複雜性,在積極執法的同時堅持審慎的理念無疑是科學理性的選擇。

三、體現了發展與規範並重的監管思路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國家支持平臺企業創新發展”,發出了明確的“支持”信號,同時提出“要依法規範發展,健全數字規則”,釋放了“規範”的要求。概括起來,就是支持與規範並重。平臺經濟創新發展需要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這一公共產品是市場自身無法提供的。維護市場秩序需要政府的有形之手,需要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因此,推動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不僅需要競爭和創新的良好互動,而且需要更好地實現有效市場和有爲政府的結合。適時啓動反壟斷執法,不僅可以有效制止壟斷行爲,恢復相關市場的競爭機制和秩序,維護和激發創新的動力和活力,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並且可以通過查辦案件產生威懾和示範作用,實現查辦一個案子、規範一個行業的良好效果,是維護平臺經濟領域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的必要法律工具。

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集團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的罰款,計182.28億元。根據《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處以上一年度銷售額1%-10%的罰款。阿里巴巴集團“二選一”行爲從2015年開始,涉及面廣,持續時間較長。4%的罰款比例較爲適中,既體現了依法依規和過罰相當的原則,體現了國家強化平臺企業反壟斷監管的態度和決心,也體現了支持平臺經濟發展的政策目標,充分體現了發展和規範並重的原則。同時,市場監管總局還制定了《行政指導書》,要求阿里巴巴集團圍繞嚴格落實平臺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合規管理、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平臺內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體現了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同時要看到,平臺經濟一直處於創新和競爭相互衝突的發展過程中,因此,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執法,需要格外關注在現行《反壟斷法》框架下爲創新留出法治的空間。經營者應當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開展經營活動,設計交易流程和商業模式,必須兼顧競爭、創新與消費者利益。本次執法無疑有助於深化對平臺企業競爭行爲及其後果的認識。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更加積極有效地分類監管和執法,支持和規範平臺企業發展。在執法實踐中,充分把握好支持和規範的關係,依法規範的目的是爲了促進平臺經濟發展,反壟斷監管要保障市場能夠發揮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要維護平臺經濟開放、包容、共享的環境,讓平臺企業在公平的市場競爭中贏得發展機會,讓市場始終存在出現下一個阿里巴巴的可能性,以科學有效的反壟斷監管迴應平臺經濟發展的現實需求。

四、體現了科學高效監管的作風

平臺經濟的競爭是創新性質的,具有高度動態屬性。反壟斷執法需要把握平臺經濟領域技術和商業模式變革快、創新週期短和動態競爭的特點,進行必要的競爭效果分析。平臺經濟是集成式經濟,通過信息通信及數字技術將許多法律關係集成到一起。消費者線上消費只需要按幾個鍵下去,就會觸發平臺服務法律關係、商品買賣或者服務法律關係、資金流轉法律關係、物流服務法律關係等諸多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或者終止。反壟斷執法需要準確解構這些法律關係。由於平臺經濟及其競爭行爲的特殊性。對於相關市場的科學界定、市場支配地位的綜合認定、違法行爲的依法取證、競爭效果的充分分析、行政處罰寬嚴相濟的權衡,反壟斷執法機構需根據平臺經濟的發展狀況、發展規律和自身特點,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強化競爭分析和法律論證,增強反壟斷執法的針對性和科學性。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執法,對執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執法工作作風提出了科學高效的要求,以保證執法的質量和效率。本次執法檢驗了我國反壟斷執法隊伍執法能力和工作作風,豐富了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執法經驗,爲平臺經濟的全球治理提供了中國方案。

平臺經濟是順應和牽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有效模式。創新是平臺經濟乃至整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最重要動力和最關鍵因素。若無創新,競爭則是低層次的存量利益競爭。唯有創新成爲發展動力,才能推動增量利益的競爭,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所以,我們需要堅持創新、競爭和消費者利益三者並重,加強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執法,促進平臺經濟在規範中發展,讓競爭引導和激勵平臺企業不斷進行技術革新和模式創新,通過創新提高競爭層次,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讓消費者分享經濟高質量發展所帶來的福利。

(作者時建中,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