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爆!李慶鋒批司法官學院 特權優先使用大安運動中心

大安運動中心的籃球場和羽球場。(圖/李慶鋒研究室提供)

記者黃瀞瑩/臺北報導

臺北市區運動中心提供民衆運動的好所在,不過,臺北市議員李慶鋒22日上午踢爆,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利用特權優先使用大安運動中心的籃球場和羽球場,甚至還指定時段,用當體育課的場地,使得想租用同時段的民衆無法使用,李慶鋒痛批「如果這不是特權,那什麼纔是特權」。

李慶鋒議員表示大安運動中心於2010年啓用,造價是4億7千多萬,市府委外招標後,由救國團取得經營權,不過卻有民衆檢舉救國團,從102年11月開始,就讓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的人員,優先使用每週二和週五下午4點到6點的籃球場和羽球場,民衆因爲也想使用同一時段的場地而前往登記,救國團人員卻告知這個時段已經被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訂走,不開放登記。

▲臺北市議員李慶鋒踢爆司法官學院利用特權,優先使用大安運動中心的籃球場和羽球場。(圖/李慶鋒研究室提供)

更誇張的是,李慶鋒指出,大安運動中心對司法官學院的收費還比一般民衆便宜,以季租來計算,一般民衆使用羽球場,一個時段要270元,司法官學院卻只要200元;司法官學院使用籃球場也比一般民衆便宜150元,李慶鋒痛批,救國團大開方便之門,和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私下訂定特權標案,連費用都比一般民衆便宜,民衆不禁要問「如果這不是特權,那什麼纔是特權」。

對此,救國團執行長李克中解釋,因爲司法官學院就在旁邊,基於地利之便與推廣運動的本意,自2011年開始,每年11、12月及3到5月期間,提供司法官學院承租多功能球場做體育活動訓練課程,在非假日的非尖峰時段仍會提供民衆包場,但是必須符合「先來後到」的規則,至於包場優惠,李克中則說,每個單位的優惠都是一樣的,並沒有特別圖利誰。

體育局運動產業科長伃珊表示,臺北市區運動中心在晚間6點以前的白天時段,都是屬於非尖峰時段,開放給機關團體公司行號登記使用,也歡迎民衆來運動,未來將積極介入協調,讓民衆與司法官學院都能使用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