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男不承認當小王 志工媽媽舉下體特徵打臉:我看太多遍了

志工媽媽役男多次上牀,已記下體特徵。(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蘇姓男子桃園市一間國小服替代役,因此認識了大他21歲的志工媽媽,沒想到2人竟擦出愛情火花,不僅熱戀交往還發生性關係事情曝光後氣人夫提告,雖然他立刻撇清,說兩人只是朋友,年紀差太多根本不可能上牀,但因爲志工媽媽因爲看太多次了,能清楚指出他的下體特徵,因此仍被依妨害家庭罪判處4月徒刑民事方面也需賠償15萬元。

據判決書,蘇男挨告後,爲了脫罪強調2人就只是朋友,而且年紀相差21歲,不可能會有上牀的可能,是被誣陷,不過志工媽媽強調2人很常講電話,還曾經一同爲耶誕節佈置、上摩鐵,2012年12月21日「世界末日」時他說「想跟妳一起度過世界末日」,並能清楚說出他的下體特徵「勃起時比我先生小,有割過包皮」、哪裡有疤痕,因爲「看過很多次」。

法官審理後認爲,蘇男明知志工媽媽是人妻還有小孩,卻爲一時私慾,破壞他人婚姻之圓滿幸福,造成對方配偶之痛苦,應深切反思,而且事後毫無悔意,也沒和人夫達成合解,犯後態度實屬不佳,僅念在他沒有其他前科,便依妨害家庭罪判處4月徒刑;民事部分,也要賠償15萬元。

此外,志工媽媽雖然出軌,但因爲最後獲得丈夫撤告,檢方也只好予以不起訴處分,因此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