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包租代管誘因 政院通過住宅法修法免稅額調高1.5萬

政院蘇貞昌今於院會拍板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由「1萬元」調高爲「1萬5000元」。(報系資料照)

爲鼓勵住宅所有權人蔘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行政院會今通過內政部擬具「住宅法」第23條修正草案,增加住宅所有權人蔘與誘因,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由「1萬元」調高爲「1萬5000元」。

政府目標8年達到20萬戶社會住宅的目標,除了直接興建12萬戶外,還有8萬戶是社宅包租代管,截至去年包租代管已完成4萬戶,不過,民衆擔憂參與包租代管會被追稅,因此內政部提案,除提高免稅額誘因,也明訂不會追稅。

爲鼓勵住宅所有權人蔘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將空屋釋出到租屋市場,行政院會今通過「住宅法」第23條修正草案,增加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由現行1萬元調高爲1萬5000元。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爲鼓勵住宅所有權人蔘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劃以利增加提供居住、長照、身障幼托服務空間,藉由調高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並且明定相關契約不得作爲租賃所得之依據,有助免除房東課稅的擔憂。

內政部強調,本次修法擴大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房東優惠,就是希望藉此鼓勵房東加入租屋協助行列,透過公、私部門齊心努力,協助無力購屋家庭,有更多元的居住選擇,展現政府積極推動政策的決心,落實照顧青年及弱勢安居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