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陸發展組織?陸配面臨7年徒刑

臺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昨被依違反國安法起訴,移審後高雄高分院裁定15萬元交保。記者張議晨/攝影

周滿芝爲大陸籍配偶,嫁來臺多年,二○一六年起成立新住民關懷團體,現爲臺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

據瞭解,周擔任新住民團體理事長時,向陸方省、市級統戰部門「自薦」,稱她在臺灣有龐大新住民朋友支持,可協助陸方在臺舉辦活動,趁機拉攏民心,爲爭取信任,周還撰寫計劃書述說組織工作。

去年臺灣總統、立委大選時,周招攬六十多人前往湖南等地旅遊,落地食宿、交通等費用均由大陸方面埋單,並藉餐會時向團員宣傳統戰,要求團員回臺後支持特定政黨及候選人。

橋頭地檢署去年底指揮高雄市調處、警察等單位展開搜索行動,傳訊周滿芝在內共卅五人到案,復訊後聲押周滿芝,但法院以廿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橋院重開羈押庭,裁準收押;檢方起訴她反滲透法犯行,替大陸發展組織部分移請高雄高分檢偵辦。

據瞭解,周否認替大陸發展組織,未見過對岸統戰人士,全案歷經五個多月調查,昨偵查終結,依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嫌起訴。

國家安全法二○一九年經過修法,替大陸發展組織刑期從五年以下加重爲七年以上,周正好適用修正後國安法,面臨七年以上徒刑,昨被起訴後,她也成爲首位適用新修正國安法的「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