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醫療隱私 專家:分科規範

不少教學門診常有大批實習醫護一旁患者多半不清楚原來有拒絕的權利;圖非當事醫院。(本報資料照片

「我以爲是要看診,沒想太多就把衣服都脫下來,沒想到,進來十幾個年輕男女醫生,還有學生拿着手機對我拍照,當下既錯愕又羞憤,生病加上沒被尊重,當下在醫院難過地崩潰大哭…」。

病人有拒絕的權利

衛福部在2年前修改《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包括門診、住院、急診等醫療機構都適用的《醫療隱私維護規範》,要求醫院若有醫學生在旁,應主動告知病人,診間外也必須掛出教學門診告示牌,讓民衆決定是否配合教學掛號看診;但規範推出許久,不少醫院卻根本不甩或不如實遵守,病人也多半不清楚原來有拒絕的權利。

1名30歲女性皮膚病患者小姐,日前全身臉部腳底都長滿紅疹、掉皮,至臺北榮總住院,住院期間遇到教學巡房,只見數十名醫學生圍着主治醫生大陣仗看診,原以爲是醫生要檢查患部,脫去衣物裸上身,沒想到,醫生只對學生說明病情及如何用藥,還有醫學生拿手機拍照記錄,當下讓她非常不舒服。

林小姐表示,她事後向護士反映,護士只回應這是教學醫院,當初住院簽署住院同意書上即說明須配合教學,讓她如啞巴吃黃蓮,「住院當天一陣慌亂,怎有時間一條條看清楚同意書,而且不籤就不能住院,根本是被迫接受」。

嚴格限制教學人數

還有1名26歲遊姓小姐,因經痛婦產科門診,門口沒有標示教學門診的告示,進去診間纔看到有實習醫生,內診時毫不避諱,遊小姐氣憤說:「他們一直對我的下體指指點點,討論一些學術術語,我的隱私呢?我的感受呢?」

財團法人臺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朱顯光表示,目前臺灣訂的《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只是行政指導,幾乎沒有任何效力,醫院常便宜行事,加上病人多半不清楚有拒絕的權利,往往都是「衣服脫一半了,突然有一大羣人進來,搞得進退兩難,只能被迫趕鴨子上架」;有的病人則擔心不配合就得不到好的醫療照顧,因此雖感到不舒服,仍不敢拒絕。

朱顯光指出,隱私相關規範是一體適用,例如在教學醫院直接在住院時讓病人簽寫同意書,內容山包海,卻只能勾選「全有或全無」,病人以爲不籤就不能住院。他認爲,隱私規範應該分則且更細緻的分科,例如婦產科、泌尿科或是精神科等。

建議,衛福部訂出例如泌尿科檢查,應有1名護士陪同,或是嚴格限制教學巡房、教學門診可以進入的人數等;進行醫院評鑑時,應該加強病人感受的項目,可以仿效國外找病人代表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