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師好色把孕妻擺一邊 午休時間躲音控室大戰國中妹

南部一間國中體育老師與女學生髮展出不倫戀,遭法院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南部某間國中的體育老師與女學生髮展不倫戀,竟在去年間於學校音控室發生性行爲3次,經女學生的父母察覺女兒使用沒見過的手機,查閱手機的訊息紀錄才驚知女兒偷嚐禁果。法院審後依妨害性自主等3罪,應執行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該名男老師於南部某間國中擔任體育老師一職,與該位女學生爲男女朋友關係,但卻在明知其未滿14歲的前提下,於2020年10月、11月間,三度與女學生在學校的音控室中發生性行爲,案經女方父母發現其使用非父母提供的行動電話,查閱手機的訊息,全案曝光

男老師於警詢偵訊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與女學生在警詢與偵查中的指述情節也相符,再加上醫院驗傷診斷書案發地點現場照片、兩方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以及犯罪事件通報等,足認定罪刑

法官認爲,案發當時男老師已30餘歲,自身也有配偶的情況下,理應遵守師生分際,但卻在明知女方對於性觀念未成熟時,爲滿足自己的慾望,大膽在平日上課前、中午午休時間校園內與女方發生性行爲。

法院判定,考量男老師並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參酌其已婚,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另有第2名小孩將出生等,依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等3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1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