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設預先登記制 保障國體法推動個人會員權益

▲愛運動民衆可以進單協項會員。(圖/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洪偵源臺北報導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林德福15日臨時召開記者會,針對國民體育法修法,及特定團體改選後續待辦事項,做出說明,並表示,爲保障一般民衆加入,採用「預先登記制」,保障民衆避免各協會改選進度不一,申請入會的權益影響可能性

各單協會6個月內要改選,要先修改協會組織章程,包含組織運作、會員權益,「依照目前組織章程,一般民衆要不受限制入會,是有困難的。」

林德福說,新規法規定,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民衆加入協會會員,「現行條件不可能,爲讓民衆能加入,體育署做了一個預先登記制。」

國體法被認爲可以給選手更多保障。(圖/記者林世文攝)

林德福指出,各單項協會要修改組織章程,通過後還要送會員大會通過,民衆才能依循章程進入協會當會員,但是各協會章程修改進度不一,「民衆想加入的話,資訊就會很混亂!」

因此要讓民衆方便加入協會成員會員,所以設置預先登記制,因爲有些協會會急着改選,就像羽協,因爲怕被認爲只是個過渡時期的組織,可能讓贊助商卻步。

林德福認爲,這項措施是避免民衆在很短的時間內,無法做出選擇加入協會,所以採用預先登記制,算是保障性質

預先登記制期限到11月30日,民衆有近3個月時間考慮,也讓協會有彈性運作,給予選舉權上的保障。

▲體育署長林德福對國體法有很精深論述。(圖/記者張克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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