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盟3小弟虐死竹聯幫大哥 雖自首但法院仍加重判刑

天道盟3小弟虐死竹聯大哥,二審加重判刑。此爲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竹聯幫南堂南賢會會長陳智強,疑因酒店經紀毒品利益衝突,去年6月間遭天道盟李姓男子等3人擄走,強押到鶯歌一處鐵皮屋毆打凌虐致死。3人將屍體棄置鐵皮屋內,向警方投案一審將3人分別判刑11年與14年,案經上訴,高院認爲3人雖主動投案,但對案情避重就輕,二審加重判刑12年到18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死者陳智強曾因糾衆羣毆而結怨,其後李男即謀議殺害陳智強。而案發前幾天,李男打聽到陳男均將車輛停放在南港興中停車場,李男在陳男車上裝設GPS衛星追蹤器,並數次前往停車場瞭解陳男作息,之後再找來4、5名同夥,在6月間動手。趁着陳男中午到停車場取車時,一夥人衝上去,將陳男以膠帶捆綁、封口後,強押到新北市鶯歌區一處鐵皮屋內。

李男等人在鐵皮屋內將陳男上衣剝光、剃掉頭髮,並以瓦斯噴槍燒紅鐵鉤鐵錘平板皮拍、球棒等物持續凌虐、毆打陳男長達數小時,直至當天下午4時許,李男以黑色膠帶勒住陳男頸部,陳男最後因窒息及外傷失血而呼吸衰竭、休克死亡。一夥人發現陳男死亡後,將屍體棄置在鐵皮屋內,李男與另2人晚間11點多,到臺北市警局南港分局自首,全案才因此爆發。

一審法院審理時,3人辯稱並無致死故意,只是想要教訓一下陳男,失手打死陳男。但一審法院認定3人多方凌虐死者,死者致命傷集中在後腦、頸部,可見具有致死故意,犯下殺人罪。但考量3人自首,因此依法減刑,將主謀李男判刑14年,餘2人均11年。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還是認定3人均犯殺人罪,考量李男犯罪情節嚴重手段兇殘,而2名同案被告僅因意氣相挺被告李男,全無是非而與李男一同實行殺人計劃,所爲應予相當非難。而其等固然主動投案,但對於殺害被害人之行爲多有避重就輕情形,高院認爲其等並未完全誠實面對自己行爲,原判決量刑顯屬過輕,因此高院改加重判李男18年,另2人分別判刑13年、1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