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不撤守:陳長文》民進黨中沒有半個羅姆尼

監察院陳菊25日參加監院所辦理全國首創的視訊陳情,並且與視訊中的陳情人熱烈互動,針對蘇偉碩醫師向她聲請人權保護一事她表示蘇偉碩對人權會的陳情,就按照監察院陳情程序。(季志翔攝)

今年2月,針對美國總統川普「濫權」與「妨礙國會」的兩項彈劾控訴,雖然最終均被宣告「無罪」,但在參議院審判過程中,曾在2012年總統大選敗給歐巴馬共和黨大老?猶他州參議員羅姆尼(Mitt Romney)儘管深知「說實話」將招致同黨支持者毫不留情的攻擊,出於「良知」,羅姆尼選擇當美國史上第一位對同黨總統投下「有罪」票的參議員,也是共和黨唯一跑票者,這一幕令電視機前的筆者印象極爲深刻。

羅姆尼此舉是深思熟慮、幾經掙扎後,仍選擇知難而進的結果。依據美國憲法,參議院擁有彈劾總統的最終審判權,在衆議院院長認定罪證充分的同時,由參議院多數之共和黨領袖麥康諾(Mitch McConnell)所率領的審判,卻未能如麥康諾所宣誓自己將「公正」審判、「我們保證超越狹隘的黨派主義,爲制度、爲國家,伸張正義。」

只有羅姆尼依據憲法,認爲衆議院提出的證據,足以證明川普爲了自身利益濫用職權,強迫烏克蘭調查對手拜登(Biden)陣營。對絕大多數的共和黨參議員來說,所謂「公正」,是捍衛川普免於遭受他認爲出自「政治」動機的彈劾,除了羅姆尼之外,都對川普、憲法、良心「投降」了!

一、黨跟國家,羅姆尼選擇後者。正如投票前羅姆尼於演講中所言:「我會告訴我的孩子和他們的孩子,我盡最大能力,善盡職責,相信『國家』期待我這麼做。」儘管過去他曾在同婚議題、健保改革等立場上,因幾經掙扎、搖擺而受質疑,但不可否認要能在「道德良心」及「黨同伐異」的批評之下做選擇實屬不易。

可貴的是在「黨」與「國家」之間,他堅守國家、人民利益,而非個人政治生命與政黨私益,「效忠憲法誓言」是做了最困難但正確的決定。

二、無論美、臺,民主從不擔保法治!美國自1776年建國以來,美國史幾乎等同現代民主制度的發展史,美式民主透過定期改選與政黨政治完整展現人民當家作主的精神。縱然如此,像羅姆尼能站在「正義」(Justice)一方,在民主美國仍是少數,全參議院共和黨也僅此一人能本着「良知」而非黨意

然而,民主並不擔保法治,民主未必保障人權,民主可能侵害少數!民主是提供選賢與能的舞臺,所謂「賢」、「能」當然包含對法治精神的認識與恪遵憲法的情操,要想從法制邁向法治,像羅姆尼一樣能超出黨派利益、秉持良心而挺身批逆鱗之士,在同屬民主國家的中華民國更是不可或缺。

三、黨「益」不該凌駕於人民利益之上。近日萊豬事件,有過去民進黨在野時持反對萊牛立場,所邀請向綠委們報告萊劑毒性之蘇姓醫師,因堅守醫者良心而「發表反萊豬言論」、「指明民進黨改變立場」,僅因引用數據瑕疵便被政府大動作查水錶。蘇醫師感嘆:「是民進黨改變了立場。」可見,政黨雖然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機制,但當「黨意難違」、「黨意凌駕於民意」,則政治人物之「良心不見」,紛紛躲在「黨同伐異」的大旗之後,黨說一政客們沒人敢說二。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明定,我們是「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以民爲本乃爲政者之「法定義務」。倘若蔡政府真的迫於美方壓力,而不得不以人民健康作爲交換,不只在單純的肉品來源應做到公開透明、標示清晰;更應以謙卑的心,勇於承認錯誤,對人民道歉、負起政治責任。因爲無論執政或在野,人民的利益永遠第一。

四、握有權力,更該時刻以羞、以惕、以勵!在立法院表決萊豬案的過程中,有少數綠委看似迫於「選民壓力」,而勉強「棄權」而非勇敢反對。縱使這些綠委的政治良心一息尚存,但在行政機關大力剷除異己之下,連投票都會恐懼的委員,如何能像羅姆尼從「失控」的黨意中挺身而出?

其實,我們好不容易走出戒嚴動員戡亂,甚至有滿朝的法律人,對於「公平」、「正當程序」的追求理應知之最深。當衛福部長會說出:「見解不同法院見」、監察院長身兼人權委員會主委的陳菊也冷眼表示蘇醫師案:「沒有庇護問題」,我們的政府早已「威權人格再現」。

臺灣這樣的民主還不如對岸大陸當局表明「一黨領導」來得負責!爲政者,應時刻以羞、以惕、以勵!

(作者爲法學教授、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