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救助 農業保險雙軌並行

雲林縣四湖西瓜損失達8成,農民爭取救助。(張朝欣攝)

目前國內農民面對天災,仍有賴政府的《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但許多國家早已取消天然災害救助,改以農業保險因應,國內今年5月三讀通過《農業保險法》,以天然災害救助與農業保險雙軌並行,確保農民權益,但全面性的農業保險,將是未來不可避免的趨勢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於1991年實施,至今已20餘年,早年臺灣以農業爲產業大宗,爲照顧農民減少天災損失,天災救助有其必要,但面對時代變遷極端氣候威脅,天災救助已不足以因應目前農業現狀,《農業保險法》因應而生。

農委會農糧署於2015年起配合農業保險政策,試辦農產業保險,希望藉由保險機制,降低農產天災損失,同時分散風險維持農民穩定收益,試辦期間經過不斷宣導,農業保險觀念已逐漸被農民接受。

今年5月《農業保險法》三讀通過,未來將擴大農業保險保障範圍,政府也將保險費補助明訂入法,以提高農民投保意願,同時規畫100億元基金精進農業保險服務內容,給予農民最多的保障。

農業天災救助行之有年,幫助許多農民應急度過難關,不過,農業經營也要與時俱進,才能提升國內外競爭力。農業保險由政府、保險公司、農民3方共同分散天災風險,是未來的趨勢,也是臺灣農業發展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