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子鴿打別人臉前先看看自己 書名「呈堂證供」一語成讖

條子鴿(左)在公職期間參加兼售書籍等商業宣傳行爲,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圖/翻攝自臉書網頁)

條子鴿在2020年12月退休,卻在退休前3個月參加書籍宣傳活動。(圖/翻攝自臉書網頁)

北市警指稱酈不曾在任職期間有因交通攔檢勤務遭記申誡,卻被發現酈退休前曾參加商業宣傳活動。(圖/李文正翻攝)

暱稱「條子鴿」的酈姓退休警察,本月5日指稱駐日代表謝長廷之子謝維洲被他開單後,自己遭受申誡處分,引發喧然大波,但經議員詢問原委,北市警局回覆「酈無因執行交通攔檢勤務而受申誡處分」,近日又被挖出他在退休前,參加出版公司的宣傳活動,被指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

網友稱「一隻手指着別人時,另外4隻手指着自己」,酈員在2020年12月退休,曾在萬華警分局人事室服務,應該熟知公務員服務法,依法可以發表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但不能參加出版社的促銷活動,或是兼售書籍等商業宣傳的行爲,若有,銓敘部曾解釋違反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網友爆料指出,酈出版「你所說的都將成爲呈堂證供」,2020年9月16日,酈參加出版社主辦的活動「空中閱覽室」,在誠品R79書店實況廣播,並同步在誠品書店臉書紛絲頁直播,節目邀請「條子鴿」,暢談20年波麗士生涯,分享沒機會看見的警察另一面,酈當時爲現職警察,過了3個月後才退休。

昔日警察同僚曾聽他說會開飛機,退休後要去航空公司上班,但遭國防部打臉酈,指空軍不曾有過酈姓飛行員,同僚發現,他任職期間參加促銷活動,書名「你所說的都將成爲呈堂證供」,儘管他直播戴着墨鏡、口罩,都被認出他就是酈,直播行爲違反服務法,如書名成爲「呈堂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