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案4月30宣判 李承翰父:盼殺兒兇手被判死

鄭嫌殺害鐵路警察李承翰法院4/30將宣判檢方求無期徒刑,李承翰父親希望判死。(廖素慧攝)

鐵路警察李承翰因執勤鄭姓嫌犯持刀刺死,今26日辯論終結,檢方認爲鄭嫌雖是思覺失調症患者,但仍有辨識丶控制力,建請法官判處無期徒刑,李承翰父親李增文希望法官能伸張正義,還家屬一個公道重判被告死刑,辯方律師則說鄭男符合刑法19條應予不罰,最後審判長宣告4月30日上午10點宣判。

嘉義地方法院今再度開庭審理鄭男被控警案,法官詢問被告爲何2017年間就沒再回診?鄭嫌迴應說他因工作忙,又覺得自己很正常,纔沒有回診,不過被告委任律師主張鄭嫌案發前1天,有明顯被害妄想症狀,且案發前受到刺激,產生幻想、幻聽,可見精神狀態已受到思覺失調症影響

被告律師說鑑定人對被告行爲觀察丶智力測驗76分,及心理鑑定認有被害妄想症,陳述鄭嫌是在幻聽對話中揮刀,符合刑法19條「行爲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爲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爲之能力者,不罰。」

公訴檢察官不否認鄭嫌有病,但事發當下,嫌犯是具有辨識力及控制力,並非全面性的心神喪失,並提出相關證人口供,認爲鄭嫌會殺人是憤怒而非恐懼,不能因爲有思覺失調症就保護他的犯罪行爲。

李承翰父親李增文在審判長請他陳述意見時,強調鄭嫌買刀坐火車,就是要預謀犯罪,且是衝着警察而來,並指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的鑑定,時間上過於倉促,不夠客觀,希望法官能還家屬一個公道,重判被告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