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好友共同向情敵尋仇 他卻被豬隊友開槍「打穿背部慘死」

高雄林姓男子友人阿凱鳳山鳳翔公園王姓男子談判時發生扭打,林男持槍王男射擊,卻導致阿凱中彈身亡,高雄地院依殺人罪等判林男19年半徒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在高雄擺攤買賣的攤商林哲男,因和和王姓男子爭風吃醋,今年三月間相約鳳翔公園談判,林的友人「阿凱」一聽當場出面力挺,雙方見面隨即開打,阿凱狂歐王男,林哲男也加入戰局,持手槍對王男開槍,未料子彈卻貫穿王男手臂後打穿阿凱背部造成他當場死亡,高雄地院審理後,將林哲男判處十九年六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林哲男與好友阿凱前因女子爭風吃醋,2人在109年3月30日凌晨 4時共同吃宵夜時,談及與王姓男子因女人問題嫌隙,雙方相約談判,阿凱遂主動表示要與其一起去找王姓男子談判。

王姓男子便與林哲男相約鳳翔公園見面,阿凱莉克駕駛租賃小客車載林哲男前往鳳翔公園。一見王姓男子已在該處等候,阿凱原本開車撞死對方,卻遭林括哲男制止,阿凱停立即下車與與王姓男子扭打,林哲男則持手槍加入毆打王達元,並持槍托毆打王達元頭部,並朝王男開槍,子彈先打中貫穿右前臂,又射入阿凱之左後背部,導致阿凱休克死亡。

但王男仍持續與林哲男繼續扭打,不久旋即倒地,還告知林哲男說阿凱怎麼都不動了,2人這時才上前察看,這時才發現阿凱已中槍,本來林哲男要載走阿凱以掩飾犯行,但卻無力搬運阿凱,於是先將手槍丟棄於草叢內,並由王男打電話叫救護車謊報「發生車禍」。

警方現場目擊者通報該處發生槍擊案,當場逮捕林哲男,並起獲造手槍及子彈。林哲男審理時辯稱,是因搶槍時「走火」,但經過彈道比對,子彈是由高往下射,認定是林哲男趁兩人互毆趁機開槍。法官認定,林男因堅不認罪,又曾因毒品等案入監七年多,阿凱家屬也要求重判,依持有槍枝罪、殺人罪判十九年六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