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追徵國民黨7.8億 黨產會抗告遭打臉

最高行政法院裁準停止追徵國民黨7.8億餘元不當黨產。(黃捷攝)

黨產會認定「大孝大樓」屬於不當黨產,向國民黨追徵7.8億餘元,國民黨聲請停止執行,獲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準,黨產會不服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爲抗告無理由,今駁回確定。

黨產會2018年6月舉行聽證會後,認定國民黨位於臺北市愛國東路100號、102號的「大孝大樓」屬不當取得財產,去年5月作成處分,追徵7億8275萬元。

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認爲金額巨大,法院若未於現執行階段介入處理,國民黨遭執行的財產將無從或難於回覆,縱於日後以金錢賠償,將無謂耗費會資源,有難於回覆損害急迫情事,且追徵7.8億餘元對公益影響有限,裁準停止執行。

黨產會抗告,主張追徵範圍不包括「非不當黨產」,國民黨2018年度尚有1億49萬83元收益,且其自2020年1月總統、立委選舉後,每年多取得7212萬7750元政黨補助款,原裁定未審酌國民黨財務狀況,裁準理由矛盾。

最高行合議庭則認爲,國民黨尚有黨工退休金資遣費債務清償,不宜單就「非不當黨產」尚有收益及政黨補助款,推論足以維持政黨基本運作

合議庭並指,依據現有黨產會條例,足以確保國民黨無脫產之虞,縱使停止執行,對公益的影響小於國民黨遭執行所受損害,遂認定抗告無理由,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