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舉發森林火災有獎金 最高可得100萬元

▲臺東林管處鼓勵通報森林火災,通報專線電話:0800-000-930(0800-您您您-救山林)。(圖/臺東林管處提供,下同)

記者兆麟/臺東報導

乾燥季節來臨,爲加強防範森林火災,提醒民衆如勇於檢舉惡意縱火者,可依森林保護辦法給予獎金獎狀,獎金部分最高可達新臺幣一百萬元。

▲臺東林管處請大家共同預防森林火災,事前多一分的預防準備,就能減少一分損害。

有鑑於近年全球氣候異常現象明顯,乾溼分明,臺灣每年10月至隔年4月期間,氣候乾燥爲森林火災好發季節,加上108年元旦及春節連續假期,旅遊人潮衆多,如引火不慎或疏忽,容易引發森林火災,造成森林資源生態破壞,損害難以彌補。

▲防火一念枯榮一線,進入山林謹記「三不三要」。

搶救森林火災須付出龐大人力物力,耗費社會資源,臺東林區管理處請大家共同預防森林火災,事前多一分的預防準備,就能減少一分損害。

依據森林保護辦法第35條規定,向森林保護機關消防機關舉發擅自於森林區域或森林保護區內引火,因而查獲行爲人者,得發給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獎金或獎狀。最先通報發生森林火災者,發給新臺幣五千元以下之獎金或獎狀。

另森林保護辦法第34條規定,舉發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因而查獲犯罪行爲人,經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者,獎金得提高至新臺幣一百萬元。

發現森林火災通報專線:0800-000-930(0800-您您您-救山林)、0800-057-930(0800-林務局-救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