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12至14週歲未成年人故意殺人等犯罪要負刑責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26日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規定,已滿12週歲不滿14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