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法拍板/同性伴侶結婚 一般收入合併計稅更省

同志伴侶結婚有機會報稅省稅。(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同性婚姻草案出爐,未來同性伴侶可以結婚、繼承以及繼親收養,如果未來有機會結婚,在報稅上就可以更爲省稅。會計師舉例,若有一人同性伴侶如果月薪7萬元左右,年收入約84萬元的話,以合併計稅方式,就可以省約萬元左右的稅。

行政院中性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同志婚姻的法案,未來同性伴侶是可以結婚,也可以像異性戀一樣以夫親共同申報方式申報所得稅

會計師舉例,若以甲君乙君兩位同性伴侶爲例,甲的薪資所得爲84萬(月薪7萬元),利息所得爲20萬,以及扶養親屬1人薪資所得1萬元、利息所得5萬元;乙則無所得。修法前兩人只能必須各自分開報稅,甲君每年須繳納1萬7200元稅負,但乙君沒收入,所以所得淨額爲0元。

婚法通過後,同性伴侶則可以合併計算,減掉雙方扣除額70萬元及稅額26.4萬元後的綜所稅所得淨額爲13.6萬元,依照稅率5%計算,應納稅額就只要6800元,較同婚法通過前省下1萬多元的稅。

但是會計師說,合併計稅較適合一般收入的同性伴侶,如果雙方屬於高所得,或者所得多元,像是以租租收入、投資收益爲生者、模特兒或者是執行業務所得者,應該採取分開計算稅額比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