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議題 劉宏恩臉書迴應邱太三

政大法律系教授宏恩今天表示,法務部長邱太三點名「鑑定人劉教授沒回答他的二度提問」,身爲「劉教授」,他也在臉書直接以3點回應邱太三。

大法官會議日前舉行憲法法庭,針對同婚進行辯論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也是鑑定人之一。

劉宏恩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法務部長邱太三今早舉行記者會,針對外界就他於憲法法庭中提出論點的各項質疑,嘗試提出說明,在記者會中,邱太三直接點名「鑑定人劉教授沒有在憲法法庭回答他的二度提問」,身爲「劉教授」,謹此說明如下︰

1. 本人3/24於憲法法庭中回答邱部長提問時,已回答︰憲法中所稱之「社會秩序」絕不等同於傳統習俗,因此不能以維持傳統習俗(含邱部長所稱之宗教習俗)爲由,去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

2. 邱部長於本人回答之後的發言中表示︰他不滿意本人的回答,並認爲宗教自由學術自由也會受到同性婚姻自由的衝擊,本人應該再補充。然而,本人身爲鑑定人,只能在既定程序中基於審判長指示而回答。當時審判長並未指示本人回答邱部長問題,而且後續的程序中也沒有任何本人可以再度發言的機會。所以,並不是邱部長於記者會所說的「很不幸,劉教授還是沒有再補充」,而是本人當天實在苦無機會再度補充。

3. 請邱部長及各界朋友稍待,本人一定會於司法院所訂4月5日的期限前提交「鑑定意見補充說明書」,並且將之公開,以供邱部長及各界查閱。10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