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對決!挺同:莫支持違憲法案 反同搬「7大反對理由」

▲挺同方希望各黨立委莫支持違憲法案。此爲2018年同志大遊行資料照。(資料圖,/ETtoday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攸關同婚權益行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5日在立法院會中逕付二讀;然而由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代反同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提案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也在15日院會中逕付二讀。針對「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逕付二讀,挺同方呼籲各黨立委「莫支持違憲法案,儘速完成大法官交付之同婚修法」。

挺同方「婚姻平權平臺」15日發聲明指出,對於「公投第12案施行法」的提出與通過一讀,深感寒心縱觀這部法案全文,與大法官第748號解釋中所指示「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的意旨大相逕庭。此草案竟以目前民法上已經存在的「家屬制度冠上「同性」二字,而拒絕讓同志擁有互爲「配偶」的婚姻關係,不僅明顯違憲,也違反公投提案人所承諾的公投不得牴觸釋字748之婚姻自由,更將出現日前親屬學者鄧學仁報紙投書所指,將會產生兄弟姊妹這類「同性」「家屬」與「同性家屬」扞格的混亂狀態。

▲立法院會5日審「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國民黨團抗議同婚專法。(資料圖/記者婕妤攝)

聲明提到,立法院在正式二、三讀前,法案將會進行協商。在此盼各位委員,能夠以符合憲法、符合公投主文的行政院版草案爲本,切勿因有心人士刻意羅織謊言假新聞,煽動、惡意利用臺灣善良民衆對於同志的不理解所造成的恐慌,在未來造成臺灣家庭與親屬體系的混亂。

「婚姻平權大平臺」的聲明表示,更要提醒各位委員,應加速修法腳步,讓臺灣社會可以儘快擺脫這段時間以來,有心人士惡意造成的傷害與紛爭。從過去各國修法的歷程來看,讓紛爭止息的最好方式,就是儘速修法讓同志可以順利結婚,讓生活在臺灣的同志可以真正地融入臺灣社會。

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的反同方「下一代幸福聯盟」則提出「七大理由反對行政院同婚法案」,認爲行政院同婚專法「公然違反公投法」、「違反最新公投民意」、「大玩文字遊戲,愚弄人民」、「爲大法官濫權背書,司法亂政恐成常態」、「部份立法委員自甘墮落,違法違憲」、「選舉考量凌駕民主法治」、「公投直接民權被踐踏」,再次呼籲執政黨,勿爲了一時的選舉操作,而犧牲臺灣的民主。

▼反同團體抗議同婚專法。(資料圖/記者蔡浩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