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 偵審中案件沒事了

刑法通姦宣告違憲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右)與大法官書記處處長許辰舟(左)召開記者會說明。(張鎧乙攝)

大法官會議宣告《刑法》通、相姦罪違憲失效,影響所及目前偵審中的535件妨害家庭案件中,單純涉及通、相姦罪的被告,都將不起訴處分,或判決免訴,合計約500多人將免受刑事訟累。另因妨害家庭案在監服刑的33位受刑人,單純因涉通、相姦罪被關的3男2女等5人立即受惠,29日晚間分從臺北等5所監獄釋放。

法務部仍稱遺憾 着手修正

釋字791號解釋宣告通姦罪違憲,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遺憾,但尊重大法官的解釋。他說,雖然通姦不再有刑罰,基於對婚姻的忠誠,仍有民事責任。惟法務部的民調顯示,臺灣有8成民衆反對「通姦除罪化」,雖然法務部認爲這是屬「具有民意基礎的立法機關」權限範圍。但大法官既然宣告違憲,法務部未來會以最快速度轉達高檢署及所屬檢察機關,立即由承辦檢察官,依大法官解釋內容做處理,並轉知立法機關完成廢止程序後刪除《刑法》239條通、相姦罪法條。

刑訴法》配偶撤告不及於相姦者條文,也遭宣告違憲失效,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說,完全尊重大法官違憲解釋結果法律一旦失效也不用再送立法院,即日起就不能再適用。

通姦罪被宣告違憲,劍青檢改表示歡迎,強調在通姦罪之外,還有《刑法》「妨害名譽罪」同樣只涉及私人口角言語紛爭,應研議修法改採自訴限定製,避免有限檢警偵查量能,徒勞消耗在無關公益的口角紛爭。

劍青檢改喊 妨害名譽除罪

法務部統計,目前《刑法》「妨害家庭與婚姻罪章」偵查中案件共355件,包括涉犯通姦、相姦罪、重婚、和誘、略誘等罪,其中單純涉及通姦、相姦罪案者,將全部不起訴。因妨害家庭案在監服刑共33人,單純因通、相姦罪入獄有3男2女,分從臺北、臺中、桃園監獄和嘉監鹿草分監、臺北女監獲釋,其他人經聲請定執行刑後,也將在近日陸續釋放出獄。

一、二審法院,目前審理中的妨害家庭及通姦罪案,約180件,單純涉及通、相姦罪的被告,依刑訴法都會判決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