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潑漆案 3嫌判刑不得緩刑

男子鄭啓龍(左)與曾士晟(右)、曾士峰兄弟共謀林榮基潑漆,涉犯傷害罪遭到判刑。(資料照片黃捷攝)

香港銅鑼灣書店」前負責人林榮基來臺開店,男子鄭啓龍心生不滿,與曾士晟、曾士峰兄弟對林潑漆,案經臺北地院審結,法官考量3人認罪道歉,18日依傷害罪判鄭4月徒刑曾氏兄弟各3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但因造成林榮基身心受創,迄今未獲原諒雙方未達成和解,不宣告3人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榮基原本今年4月25日,要在北市南京西路重新開張銅鑼灣書店,持續宣揚對香港問題理念及訴求,鄭得知後心生不滿,找舊識曾士晟兄弟幫忙,計劃對林潑漆。4月21日一早,3人在書店附近等候,曾氏兄弟見林現身,一路尾隨至中山北路一段某家咖啡店待林入座用餐,曾士峰隨即上前潑紅漆、曾士晟則持手機拍攝,把照片傳給鄭。兄弟倆犯後到巷內變裝,再與鄭會合,一同逃回高雄

北院開庭時,3人承認犯行,但強調是表達政治性言論,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並當庭起身向林榮基鞠躬道歉,表明和解意願。但林認爲3人不是真心認罪,拒絕和解,不同意給予緩刑,建請法官判刑6月以上,以免再發生類似事件

法官認爲,3人爲智識成熟的成年人,卻不尊重個人政治理念價值觀差異,鄭主導整起犯罪罪責較重。考量3人沒前科,且認罪道歉,因此分判3至4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