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仲彥稱妻收鑽石遭判有罪 郝龍斌:罪有應得

童仲彥。(圖/記者陳家祥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議員童仲彥2012年11月間在市議會質詢時,指稱時任臺北市長郝龍斌妻子高閬仙,疑似「收鑽石喬事情」,兩人互控誹謗、誣告,二審高等法院13日宣判童仲彥有罪。對此,郝龍斌迴應「罪有應得」,希望所有政治人物都應謹言慎行,更專注在爲民服務的本份上。

2012年11月15日,童仲彥在臺北市議會質詢時,指稱「市長你老婆有沒有收過人家鑽石……工信潘董,當初是不是承包我們花博新生高,有沒有?剛纔講到李永萍,是不是有收了他的鑽戒,還有講到您的夫人,是不是有收了他的鑽戒……這個潘董透過一位劉姓的珠寶商,他的珠寶店就在關中按摩院附近,也許您夫人不知道有沒有收還是藏起來……」爆料郝龍斌的妻子高閬仙,和前北市副市長李永萍疑「收鑽喬事」。

面對指控,高閬仙回擊,這種指控是完全沒有證據憑空飛來的事情,「對我們知識分子來說,名譽就是第二生命。」高不滿遭控收賄,委託律師提告誹謗;童仲彥則反訴高閬仙誣告。

經過一審宣判2人均無罪後,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3日,改認定童仲彥有罪,處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5萬9千元,可上訴。至於高閬仙仍無罪,就此確定。

郝龍斌說明,自己擔任市長期間,一向相當尊重議員在議會的質詢權力,但這不表示可接受議員濫用這項權力,直言童仲彥罪有應得,「相信此次法院的判決能給許多管不住自己嘴巴的政治人物一個警惕。」

郝龍斌強調,未來政治人物都應謹言慎行,而不是仗恃自己的身份言論免責的特權上,就任意抹黑、污衊他人,應該更專注在自己爲民服務的本份。

不過,童仲彥認爲,身爲民意代表,並無司法調查實權,僅能反應民意,就市政弊案等疑異提出質詢,爲捍衛民代政權,以免因此一判決生寒蟬效應,決定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