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看後照鏡胯下「上下襬動」 女乘客驚喊:你在幹什麼

張女汐止區大同路上車途經環東大道時就發現司機的手在胯下不斷擺動。(圖/記者柳名耕翻攝)記者柳名耕臺北報導

日前有媒體報導1名女子臺北市信義基隆路、吳興街口搭上1輛計程車,不過計程車司機居然邊開車邊打手槍,還不時透過後照鏡偷看女乘客結果在幾天前又發生一樣的事件

1名張姓女子在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上車後準備前往臺北市基隆路,途經環東大道,發現計程車司機不斷地從後照鏡看着張女,且1隻手就在胯下不斷地上下襬動,張小姐發現異狀後立刻出言:「你在幹什麼,我要下車」,不過司機卻是無動於衷。

經張女不斷抗議,計程車司機最後在南港放了張女下車,張女拍下計程車司機的執業登記,在男友的陪同下到派出所報案,但是【性騷擾防治法】裡頭有規定,若被害人提告,但是加害人未碰觸被害人的話,最多就是1萬至10萬的行政裁罰,並沒有刑事相關的刑責。▼張女拍下該名司機的執業登記,疑似與11月被媒體報導的司機是同一位。(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張女事後向該計程車所屬的公司抗議,司機卻透過客服表示,自己只是腳癢在抓癢,並沒有做出不雅的動作,由於張女沒有拍下計程車司機的不雅舉動,車內也沒有行車記錄器足以佐證

在2個月內臺北市就發生2起類似的案例,是否就是同一位司機還需要求證,由於在加害人沒有碰觸到被害人的情況下,並沒有刑事上的責任,也就是該名司機依舊可以繼續開車,執業登記並不會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