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錄同事對話 重鬱警緩訴

臺北巿警察局一名員警無故竊錄、刺探同事非公開談話活動。北檢日前偵結,審酌他工作壓力大罹患重鬱症,予以緩起訴。

檢方指出,這名45歲的偵查佐在民國96年被調任到臺北巿政府警察局辦理貪瀆、泄密案件調查及探訪等業務,卻從99年7月起至102年2月間,無故竊錄、刺探8名同事非公開談話及活動。

檢方表示,因同事等人察覺他的行爲異常,經訪查而發現竊錄情事,將全案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偵查佐目前請病假休息中。

檢方偵辦期間,涉案偵查佐表示,因爲懷疑同事有不當飲宴情形,所以自行蒐證,造成工作及心理壓力超大,想舉報卻又擔心破壞同事情誼

這名偵查佐的妻子檢察官說,丈夫原本抗壓性就不好,這段期間丈夫曾自言自語且打罵孩子,也不願去就醫診斷。

檢方指出,後來這名偵查佐就醫後,經認定爲長期工作壓力罹患重鬱症等病,事後有向8名同事認錯道歉並附上道歉函。

檢方審酌這名偵查佐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8名同事也同意讓他緩起訴,日前將案件偵結,將偵查佐緩起訴,但須支付公益團體新臺幣10萬元罰金。103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