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啤酒請朋友暢飲 裝闊男1小時後進警局

▲多項竊盜毒品前科邱姓男子,到7-11偷搬兩箱啤酒,與友人一起暢飲,被警方現場監視器一眼認出就是竊嫌而乖乖認栽。(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賊星該敗,一名有多項竊盜、毒品前科的邱姓男子,10月11日中午就跑到南區新都路上一間7-11偷搬兩箱啤酒,與友人一起暢飲,經店長報案警六分局鹽埕所警員劉健生李彥德至現場調閱監視器,一眼認出竊嫌就是自己曾經移送過的毒品驗尿案人口,立刻前往該邱嫌住家查訪,邱嫌見事蹟敗露,只好乖乖認栽。

警六分局警員劉健生、李彥德於10月11日下午1許於派出所內擔服備勤勤務,接獲南區新都路統一商店長報案,稱其所疊放在門口臺灣金牌啤酒,清點時發現缺少兩箱,經調閱監視器,發現爲一名男子所竊走,故打電話至派出所報案。

劉、李兩員立即前往統一超商觀閱監視器內容,一眼即認出涉嫌偷竊啤酒的人神似其所熟識,有多項竊盜、毒品前科之邱嫌,甚至在兩個月前才遭李員依毒品罪嫌函送法辦

劉員2人前往邱嫌住處,一開門李員詢問邱嫌:「你知道我找你什麼事情嗎?」,邱嫌見到又是李員,立即坦承犯行,稱因見放置在門口的金牌啤酒無人看管,想偷去給廟會朋友飲用,纔會一時起歹念,趁沒人看見偷搬走啤酒,對於再次栽在李員手裡感到相當無奈。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南市警六分局表示,鹽埕所員警劉健生、李彥德平時對轄內治安人口皆非常注意及熟識,才能在前往調閱監視器時一眼就掌握竊嫌身分,於報案一小時內就破獲竊盜案,將公開表揚鼓勵,警方也呼籲民衆店家,應將物品放置於店員看管得到之處所,避免宵小有機可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