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夾娃娃兌幣機受傷 一滴血成鐵證落網

毒品強盜前科累累的38歲袁男子,在夾娃娃機店內(圖爲示意圖)行竊,竟栽在自己留下的血跡被判9月。(圖/記者遊芳男攝)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毒品、強盜等前科累累的38歲袁男子,在假釋期間的2018年6月15日凌晨4時許,行竊宜蘭某夾娃娃機店內兌幣機,竊得5500元,但卻弄傷手在兌幣機上留下血跡,警方採證比對後,逮捕到案,宜蘭地方法院審結,判他有期徒刑9個月。

判決書指出,袁男假釋期間仍不知悔改,缺錢花用竟於去年6月15日凌晨4時許,到宜蘭縣羅東鎮一家夾娃娃機店內,以2支木棍,撬開兌幣機鐵製面板,5500元后逃逸,魏姓業者發現後報案,警方在鐵製面板內側採集到血跡反應,經化驗比對後,確認是袁男。

袁男坦承撬開兌幣機卻辯稱「我承認我有偷,但是我沒有偷到任何財物,當時有被人發現,我就趕快逃走了」不過魏姓業者說,當天接到附近超商店電話,告知有人偷竊後,他在3分鐘內趕到,隨即報警,警方到場後,他清點損失爲5500元紙鈔,因兌幣機都會固定放2萬元零錢供兌換,只要清點出不足2萬餘額,即可知道遭竊金額法官認爲,袁男說法顯爲卸責之詞。

法官認爲,袁男犯《刑法》加重竊盜罪,且累犯,過去有毒品、竊盜、強盜、脫逃、殺人未遂、恐嚇等前科,品行無可非議,且犯後僅坦承攜帶凶器竊盜未遂,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犯罪所得、作案工具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