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 死亡保障門檻擬拉高

壽險業2026年要接軌IFRS 17與ICS 2.0,其中即要拉高保障型商品比重,以厚植CSM(合約服務邊際利潤),金管會亦希望壽險業能提高國人的保障,因此會以獎勵及調整規定的方式,鼓勵壽險公司多設計高保障成份的利變型壽險及投資型壽險。

保險局2019年曾訂定投資型壽險死亡保障門檻,即死亡保障給付佔保單價值的最低比率,現行依照年齡區間,死亡保障門檻爲100%~190%之間,91歲以上是100%,16~30歲爲190%,而屆齡退休年齡的61~70歲爲110%。

保險局表示,參考香港訂出ILAS(投資相連壽險)計劃,針對被保險人在65歲前,死亡保障至少要達應付保費的150%以上,顯示香港監理機關非常重視商品的死亡保障,目前國內針對投資型壽險已有門檻比率要求,但110%相對香港還是較低,未來將做檢討,適度拉高死亡保障門檻,不只對投資型保單市場有正向發展,也能提升各壽險公司的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