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民衆216張遺失證件上網兜售 前北檢法警判刑6月

臺北地檢署(陳志賢攝)

前臺北地檢署陳姓法警,今年3月間利用值勤機會進入法警室,偷走北檢辦保處保管民衆遺失的216張證件後,上網兜售,被警方網路巡邏發現逮捕。臺北地院依竊盜罪判陳男徒刑6月,可上訴。

檢方調查,陳男自2011年1月1日起在臺北地檢署任職法警,今年3月初,陳男見北檢法警室辦保處座位右邊第4個抽屜內,存放大批案件當事人遺留證件,均屬2014年以前遺失,已放置甚久而無人領回,起意偷竊。

今年3月9日上午7、8時,陳男因當日白天有新案備勤職務,需要在法警室內待命,利用職務機會進入法警室,動手竊取辦保處抽屜內的民衆遺失身分證、護照、健保卡汽機車駕照等證件共216張。

陳男得手後,在3月13日上網至「UT網際空間成人聊天室」,以暱稱「賣證件」爲名,刊登「1W/張。身分證。非僞造」廣告,兜售證件,事後警方因偵辦詐騙集團案件,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遂喬裝買家邀約陳男面交取證件。

警方3月19日下午6時20分,在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永福街口逮捕陳男,並當場自陳身上查扣216張各式身分證件。警方清查後,赫然發現陳是北檢法警,依法將陳移送北檢偵辦,北檢因「自己人」涉及刑事不法,特別指派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偵辦,並依法起訴陳。

北院審理時,陳男認罪,法官認爲陳男身爲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竊盜罪,依法應加重其刑,判處陳男有期徒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