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鵝肉店潑漆縱火釀2死 賠100萬無期徒刑改15年

土城鵝肉縱火案燒死2人,主嫌蔡興旺二審獲得減輕。(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鵝肉店「鼎玉鉉」,2016年底遭蔡興旺、林家寶和黃煒傑等3人潑灑易燃油漆香蕉水,引發大火,造成2死3傷。一審將依殺人罪將蔡興旺判處無期徒刑,林、黃各15年、13年。案經上訴,高院二審17日宣判,因蔡男賠償100萬元,從無期徒刑改判15年,其他2人也減輕。可上訴。

判決指出,鼎玉鉉因爲負責人的三兒子與人有債務糾紛,債務人唆使蔡興旺(28歲)討債,蔡男因討債不成,就帶着林家寶與黃煒傑2人,前往潑漆錄影。但因爲朝櫃檯烹煮區直接潑灑,摻有松香水的油漆接觸到火源,瞬間引發大火,導致許姓老闆娘張姓廚師死亡,另一名林姓廚師也有全身45%的二、三度灼傷,另外2人輕傷。

檢警調查後,認爲蔡興旺等人明知鵝肉店櫃檯烹煮區有火爐紅漆內的松香水接觸到火源可能引發大火,卻執意朝烹煮區潑漆,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因此對3人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3人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因此將主謀蔡男重判無期徒刑,其餘2人分別判刑15年、13年。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院於17日宣判,蔡男等3人因坦承犯罪,並當庭被害人道歉,另外蔡男也在宣判前,匯款100萬元給與其中一名被害人的家屬,高院認爲3人頗有悔意,全都減輕。其中蔡男改判15年,另外2人改判13年、11年,均可上訴。庭末蔡男表示,願意繳具重保,請求法院准予停止羈押,但法院諭知候核辦。蔡男還押看守所時,記者詢問他是否願意賠償第二名被害人,蔡男簡短說:「我會努力。」隨即坐上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