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吳茂昆遭爆校長任內兼慶富董事 未呈報教育部許可!

教育部吳茂昆。(圖/教育部提供)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教育部「拔管」風波延燒,教育部長吳茂昆上任後也是爭議不斷。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更在3日PO出相關文件,質疑吳茂昆在擔任東華大學校長任內,違法兼任陳水文教基金會董事董事長慶富集團陳慶男),更奇怪的是吳茂昆還擔任慶富集團子公司慶陽海洋企業的「協調委員」,如此熱衷爲慶富排難解紛,究竟是「真出力」還是「假公正」?口口聲聲以道德責人的吳茂昆是否該自清?

柯志恩在臉書PO出教育部公文及「東華大學須報覈准人員兼職情形表」,表示依公務員服務法14-3條規定,校長在外兼職必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教育部)的許可,而經追查發現,吳茂昆在東華校長任內(101年2月至105年1月)確實曾於104年8月呈報教育部多項兼職,但報給教育部的資料中,擔任陳水來文教基金會的董事任期爲103年12月24日至106年12月23日。

不過,覈對基金會101年3月1日、102年2月27日、104年5月27日的三次異動日期,吳茂昆皆任董事,可見101年至103年間吳茂昆並未呈報經教育部許可,「換言之,吳茂昆校長若非隱匿不報,就是未經核可就擔任董事多年,這樣的部長有何資格指控別人『偷跑』呢?」

柯志恩秀出文件,質疑吳茂昆校長任內兼慶富相關基金會董事。(圖/柯志恩提供)

柯志恩接着說,更奇怪的是吳茂昆還以東華大學校長身分,擔任「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新建營運移轉(OT-BOT)案」的「協調委員」,而此興建工程委託慶富集團子公司慶陽海洋企業,但到預定開館現場只見地基實際工程進度不到25%,最後慶陽違約跳票,造成土銀損失將近5億,去年12月經監察院調查後,對土銀和海科館均提出糾正。

柯志恩也指出,依「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協調委員會組織章程」,爲解決契約爭議,海科館和慶陽雙方各推2名代表人,並經雙方同意協調,選任3名公正人士,共7人組成協調委員會,而吳茂昆擔任的「協調委員」,若是慶陽的2名代表之一,可看出吳茂昆真的「古道熱腸」,對慶富集團愛護有加、居間協調;反之若爲雙方共推的3名公正人士之一,則讓人質疑他是否「假公正」?雖然名爲「公正人士」,實際與慶富關係匪淺。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圖/記者屠惠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