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個人第二輛以上小客車有序退出 北京新政來了?

(原標題:推動個人第二輛以上小客車有序退出:北京指標配置新政即將出爐?)

相關內容與今年6月1日發佈的徵求意見稿大方向基本一致。

12月3日,一份關於北京市小客車指標配置新政的文件網上流傳

相關內容顯示,該文件爲北京人民政府令第296號《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經在2020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由北京市市長陳吉寧簽署,自2021年1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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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政策相比,《規定》一項主要變化是對個人名下小客車數量進行了限制。《規定》第十條明確規定:“本市採取措施打擊利用或者違反指標管理措施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爲,推動個人名下第二輛以上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有序退出。”

但上述規定的實施細則並未在《規定》中具體體現,具體辦法將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佈。

因此,“第二輛以上”如何解釋,新政實施後多餘車輛如何退出、以何種方式退出也成爲社會關注的焦點

對於網傳文件的真實性以及相關規定,12月3日晚間,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撥打了北京交通服務監督熱線,但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並未接到新政策發佈的通知,上述政策也並沒有在官網發佈,以我們所知道的信息,目前這個政策確實還沒有出臺,而且具體什麼時候出臺,我們這邊沒有相關部門通知,目前還是以現行規定爲準。”

儘管上述工作人員對網傳文件的具體內容和真實性並未給出明確答覆,但早在今年6月1日,北京市交通委員就曾發佈通告,對擬修訂的《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17年修訂,2018年1月9日發佈)公開徵求意見。

而網傳文件也與徵求意見稿內容的大方向基本一致。

據瞭解,徵求意見稿主要調整內容包括指標配置向“無車家庭”傾斜、每人最多隻能保留1個小客車指標、取消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調整配置時間等多個方面

其中,徵求意見稿中確立了“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個指標”的原則。一人名下多車的,車輛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車輛報廢,需要更新時只可選擇其中一輛申請更新指標。同時,允許名下有多輛車的個人向其符合一定條件的配偶、父母子女轉移登記多餘的車輛,但受讓方與車輛登記所有人的親屬關係存續期需滿1年。

同時,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羣體的擁車需求,是徵求意見稿中最核心的內容。新增以“無車家庭”爲單位搖號和積分排序的指標配置方式。在普通指標配置時,通過家庭積分賦予“無車家庭”遠高於個人的中籤概率;在新能源指標配置時,除分配給單位和營運車的指標配額外,首先拿出80%的指標根據家庭積分高低向“無車家庭”優先配置。

但以家庭爲單位申請配置指標的過程中,家庭申請人及其配偶均不能同時再以其他形式申請配置指標;家庭獲得指標後,所有家庭申請人十年內不得再以任何形式申請配置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