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介宣傳不實、銷售商品不真 直播購物亂象頻現

吉林省消費協會日前發佈的《網絡直播購物消費者滿意度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網絡直播購物存在誇大商品功效虛報價格、刷粉絲流量銷量刷單造假、商品貨不對板、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等問題,亟待整治

1月13日到3月1日,吉林省消費者協會對1500名消費者進行調查,並選擇了“購物電商平臺+直播”和“娛樂社交平臺+直播”兩類平臺作爲調查對象。調查顯示,直播購物的多個環節中,消費者滿意度最高的是支付環節,爲78.3分,滿意度最低的是商品質量認知環節,爲70.1分。遇到消費維權問題並進行投訴的僅佔27.2%,10.3%遇到過但沒有進行投訴,有17.6%的消費者認爲投訴也沒有什麼用。被認爲問題最多的是假貨太多無法真實體驗產品,佔35.8%;其次是誘導刺激虛假宣傳現象嚴重,佔35.5%;物流配送慢佔30.9%。

《報告》顯示,消費者對直播電商購物滿意度不高的原因主要是推介宣傳不實、銷售商品不真、售後服務不到位、維護權益瓶頸。其中,在推介宣傳不實方面,一是存在誇大商品功效和虛報價格、大量使用極限詞等違規宣傳問題;二是採用直播刷粉絲流量、銷量刷單造假、“殺雛”、虛假評價手段誤導消費者;銷售商品不真主要是商品貨不對板、假冒僞劣、捆綁兜售“三無”產品。

吉林省消協秘書長周文軍表示,規範直播購物行業,要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與主播責任界定劃分、尺度適用性等問題。同時,加強法律理論研究,界定網絡主播行爲屬性主體法律地位等問題。

此外,周文軍還建議,界定監管職責淨化網絡消費環境,強化主體責任,規範經營行爲。明確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能,做好事前、事中、事後監管覆蓋,嚴厲打擊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爲、各類誘導交易、虛假交易、規避安全監管的私下交易行爲,引導消費者樹立科學理性消費觀念和安全健康的消費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