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金額200元以下充公 國稅局稱省人力成本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你今年可以退稅嗎?不過要注意了,如果你的退稅金額在200元以下,就會直接被充公國稅局說這是省人力成本;不過錢被沒收,民衆可氣了,直說國稅局追稅的時候,可沒看到他們在省人力成本。

臺中有一位廖小姐因爲該退的87元沒了,相當不滿,「去買菜一定是買最便宜的,一把是15元,也有10元的,那你說87元我可以買幾把的菜?」看看她的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上面應退還稅額明明就是87元,但翻到背面,國稅局寫在一小角寫着,因爲人事成本考量,全臺灣只要200元以下通通不退稅。

現在油電雙漲,雖然200元不算很多,但仍不無小補,政府現在卻不願意退還這這本來就屬於民衆的200元,廖小姐說,「政府A很大,很不合理,你爲什麼要催繳1塊錢,然後87元退稅額你就不退給我?」

其實廖小姐所說並非沒有道理,有汽車旅館傳出逃漏稅,國稅局就派人去查他們每天洗了幾條被單;有車主傳出逃漏稅,國稅局也用上了車牌辨識系統,一臺一臺查;甚至連餐廳所收到客人付的2元小費,國稅局也要他們繳稅。

但現在稅追完了,該退的錢怎麼不還呢?雖然國稅局說200元以下不退也不追,但對於奉公守法的民衆來說,守法繳稅,當然也希望屬於自己的一分一毫,不要莫名其妙被政府沒收。稅額200元以下不退;若是繳稅案件,只要於期限內繳納即可,但稅額300元以下可不繳,國稅局不會再發單補稅。(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