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女師:我有18%,每月利息20萬 借信用卡狂刷騙走270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臺中陳姓退休教師吹噓自己擁有龐大的資產,不僅誘騙在傳銷公司認識的董姓男子,幫忙刷卡150萬元,還騙搭火車時認識的黃姓女子,「我有18%存款,每月利息20萬」,邀請投資咖啡生意,一開口就要100萬。臺中高分院法官認爲她詐欺犯行明確,不法所得約270萬元,最後依詐欺罪判處1年9個月有期徒刑。

陳女董男幫忙刷卡支付下線會員貨款。(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陳女和董男是在2014年1月初於傳銷公司的LINE羣組結識,她明明知道自己無法支付下線會員的貸款,也無意督促下線會員經營傳銷事業,只是爲了取得公司獎金,竟然在同年6月向董男聲稱自己經營得很好,下線人數衆多,加上她是退休教師,有18%優退利息,一定可以在信用帳單繳款日保證支付,成功騙取信任,讓對方刷卡150萬元幫忙代墊下線會員的傳銷貨款。

接着,陳女因爲信用不佳無法申請信用卡,且經濟資力差,沒有辦法償還卡債,卻還是在2014年10月向搭火車時認識的黃女借信用卡使用,接連消費77筆,每月卻只繳付最低應繳金額,直到隔年4月對方拿回信用卡爲止,還有25萬元的卡債未付;但她並沒有因此收手,甚至加碼聲稱自己有18%存款,每個月可以領到20萬,開口向對方借款100萬元,最後一共取得95萬元的匯款

▲陳女辯稱,向黃女借錢是爲了投資咖啡生意。(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後來事情露餡,陳女還不出錢被告法院,她辯稱,自己的確有借錢未還的行爲,但並沒有任何詐欺的意思,「我與董男一起去高雄公司刷卡支付下線的貨款,是經過他的同意才刷卡,我跟下線會員說賺到錢再還我,但後來收貨收款沒有很順利,我纔沒有錢還他。至於黃女,我是跟她說要投資咖啡生意,借款100萬,但有答應一個月會給5萬元的利息,以及刷卡金額十分之一的報酬,後來跟董男的生意沒有收回來,我纔沒有錢還她。」

不過,臺中高分院法官認爲,陳女利用自己有退休公教人員優惠存款18%取得被害人信任,實際上這筆錢早就拿去抵押借款,還欠多家銀行卡債,雖然二審有與董男達成和解,但也只賠了6萬元,前後加一加,不法獲利將近270萬,最後依法判處1年9個月有期徒刑,無法易科罰金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