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呷荔枝椿象 衛福部:可重罰2億

林業署嘉義分署日前舉辦「呷蟲王者」活動時,因油炸荔枝椿象教導學員認識昆蟲可入菜,10日引起涉及食安法的爭議。(林業署嘉義分署提供/廖素慧嘉義傳真)

農業部林業署嘉義分署4月27日舉辦「呷蟲王者」活動,將荔枝椿象轉化成創意料理,有民衆爲此向食藥署陳情,懷疑有違法疑慮。食藥署指出荔枝椿象爲外來害蟲,沒有食用的歷史經驗,若作爲食品原料,恐觸犯《食安法》第15條,可處6萬~2億罰鍰。林業署嘉義分署表示,活動課程將改採食安法規範表列可食用的昆蟲蜂蛹,不會再使用荔枝椿象。嘉義縣衛生局表示,當天活動並未讓民衆吃油炸荔枝椿象,因此不會依食安法裁罰。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國內可食用昆蟲包括,紅蚯蚓、蜂蛹、擬黑多刺蟻、蠶蛹,荔枝椿象爲外來害蟲,安全性未經確認,呼籲民衆不要食用,維護自身健康。

林金富提醒,若有業者以此作爲食品,將觸犯《食安法》第15條,可依同法第44條,處以6萬~2億元的罰鍰,並將產品沒入銷燬。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指出,觸口自然教育中心4月27日辦理「呷蟲王者」活動,用意是帶領學員瞭解食蟲文化,以及學習如何辨識、移除及昆蟲的料理方式,材料有荔枝椿象、蜂蛹等,經接獲反映後即調整課程,改由環教師示範油炸荔枝椿象,並未讓學員食用,且向學員說明荔枝椿象並非法規規範內的昆蟲,不能食用。副分署長李定忠說,這個活動5月11日是第2梯次,將使用食安法規範表列可食用的昆蟲蜂蛹,不會再使用荔枝椿象。

不過,觸口自然教育中心官網公告卻提及,「透過料理手法將昆蟲加入菜餚之中,不僅爲餐桌增添特色料理,也能爲環境貢獻一點心」,還強調「昆蟲透過料理入菜真的沒那麼可怕」,又再三強調「對海鮮過敏不建議食用」,也引發熱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