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100顆安眠藥與婆婆、丈夫赴黃泉…她3天后醒了!被控殺人逆轉

臺中分院審理後依加工自殺罪判處陳女有期徒刑8月。(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李忠憲、莊智勝/臺中報導

臺中市南區107年發生一家三口輕生2死慘案,鄭姓男子經商失敗負債,偕同久病的老母親、以及妻子陳女一起服藥燒炭輕生,孰料陳女竟在昏迷3天5小時30分後自行醒轉,醒來時鄭男鄭母均已死亡。事後陳女遭檢方殺人罪起訴;臺中高分院審酌,認爲2名死者皆有自殺舉動,陳女雖在其輕生之際提供助力,但確實同謀爲死,因此依「加工自殺罪」判其有期徒刑8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鄭男與陳女原爲夫妻,2人雖在105年9月離婚,但仍然同居,而高齡71歲的鄭母也與夫妻倆同住,並由印尼籍看護阿雅協助照料。檢方調查,鄭母因年邁身體狀況不佳,且雙眼視弱、近乎全盲,多年前即已萌生自殺念頭;而鄭男當時罹癌又遭逢失業,且妻子陳女投資失利鄭爲協助還款而揹負龐大債務壓力;陳女也因身體狀況不佳、揹負債務而感到厭世,因此3人決定共同自殺,並開始着手準備相關事宜

107年10月29日上午10時許,鄭男先找理由支開看護阿雅,隨後3人即於下午燒炭,並將安眠藥、抗憂鬱劑、麻醉止痛劑等大量藥物混雜分爲3份後分別服下,共同躺在牀上等待死亡;孰料11月1日晚間8時,昏迷了3天又5小時30分的陳女突然醒轉,查看後發現身旁的鄭男與鄭母均已死亡,隨即撥打電話連繫阿雅,並報警處理,全案因此曝光

檢警事後會同法醫進行解剖,在鄭男的胃袋裡發現36顆白色不明藥丸、而鄭母體內則發現30顆藥丸;但陳女自述,當天自己吞下了100多顆混合藥物,且3人又共同燒炭尋短,但陳女卻能在昏迷3天多後自行醒轉,且血氧血糖濃度常人無異,再加上鄭母生前賣房產所得的710萬又都轉入陳女戶頭,全案疑點重重,陳女因此遭依殺人罪嫌起訴。

臺中地院審理時傳來法醫及醫師作證,認爲陳女當時血氧及血糖狀況符合常理,而從陳女留下遺書記載,「除了愧對親友最最對不起的人是鄭OO,受了我的拖累還陪着我賠上了一切甚至是生命,只希望在最後一刻還他一個清白,一切都是我的過錯,與他無關!」

另外,從鄭男案發前數月在通訊軟體跟陳女對話,相約自殺,並說要帶媽媽一起走。鄭男也說,「我媽媽的800萬,我不能管,問了我之前的錢,你就生氣,這是什麼道理?」、「你的事情,你自己處理,房子的錢快去還,我已經幫你夠多了,沒力再幫你」、「已經快要活不下去了,帳戶被扣至剩下0元,身上剩1000元、催繳一大堆」

合議庭認爲,陳女不思改善彌補財務狀況,導致鄭男因經濟困窘而生死意,鄭也無力勸慰原有自殺念頭的母親,最後同謀赴黃泉,觸犯謀爲同死而幫助自殺罪明確,判處8月徒刑。案經檢察官與陳女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認爲原審妥適,由於陳女欠缺責任感危害被害人等身心健康甚鉅,同時亦對社會產生負面不良影響,爲讓她記取教訓,不宜免除其刑,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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