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光光到網咖隨機砍人! 男向法官說:心情不好

▲▼宜蘭林姓男子2018年5月間,因心情不好裸身持刀先到一家彩券行要隨機砍人,遭彩券行人員椅子反抗(如圖),未傷到人後,林男竟又跑到一家網咖內傷及店內3人,林男被宜蘭地方法院判12年徒刑。(圖/翻攝照片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2018年5月間,宜蘭發生駭人大街隨機砍人案,疑罹患精神疾病的林姓男子,在家與父親爭吵後心情很差,先打父親後,再裸身持刀到網咖隨機砍人,造成3人受傷,幸經警民衆合力壓制,林男才未繼續傷人,宜蘭地方法院審結,依殺人未遂、傷害等罪嫌判林男12年徒刑。

判決指出,2018年5月2日傍晚,有妨害公務、酒駕等前科的28歲的林姓男子,在家與父親發生口角後,先徒手把父親打傷,再裸身持刀跑到大街上要砍人,林男持菜刀走進住家附近的一家網咖,先砍殺26歲蔡姓女店員,造成蔡女雙手手臂頭部均有3至4公分刀傷

行兇後林男要快步逃離,但見狀的同爲43歲的2名陳姓男子,見義勇爲拿滅火器先後上前壓制林男時,也不幸的分別受傷,1人後腦刀傷約10公分、膝蓋挫傷,另1人左手肘有10公分刀傷、後腦杓也遭刀砍傷8公分,林男被壓制過程中右臀部擦傷、右大腿內側及後側撕裂傷,後來幸經警方與民衆合力壓制林男後,林男才未繼續傷人。

男向警方供稱,當天傍晚跟父親爭吵後心情很差纔想砍人;另,案發後警方一度聯繫上林嫌父親,擔心林父安危,漏夜衝到林家找人,才發現林父在家睡覺,解除一場虛驚。

全案宜蘭地方法院審結,林男審理時坦承犯行,並表明是情緒失控才砍人,認爲林男所犯涉殺人未遂、傷害等罪,且爲累犯,判應執行處有期徒刑1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