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蔡英文的能源轉型? 環團要求監察院調查經濟部

環團監察院陳情經濟部失職。(圖/綠色和平提供)

記者范姜士航/綜合報導第15屆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在即,蔡英文總統將宣告未來4年的政策方向。根據綠色和平發佈的最新民調顯示,超過8成5民衆認爲規範用電企業轉用一定比例再生能源有助加速能源轉型;然而,應該規範企業的「用電大戶條款實施辦法上路時間卻被經濟部無限期推遲,綠色和平因此向監察院陳情,要求調查此明顯失職之舉,以迴應民衆對能源轉型的期許。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張皪心對於經濟部拖延用電大戶條款感到憤怒,「相較民衆對於政府能源轉型充滿信心,經濟部卻怠忽職守,用電大戶條款延遲一年仍未上路;綠色和平已向監察院陳情要求調查。我們呼籲蔡英文總統,想要真正做好能源轉型,經濟部不應只當用電大戶客服,想盡辦法幫企業推卸使用再生能源的責任。」

條款拖一年 上路仍無期

根據綠色和平委託山水民意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於2020年4月28日至29日進行的電話民調,有多達85.5%民衆認同用電大戶條款有助加速能源轉型進度,且有44.6%的民衆支持要「用電多的企業」負責發展再生能源的成本;然而蔡英文政府推動能源轉型的重要法案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第3項的「用電大戶條款」子法應該早在2019年11月實施,然至今僅完成草案預告,正式上路仍遙遙無期,有違《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注意事項》第16 條之規定,最晚1年內(2020年5月)須公告子法的規定,更讓廣大民衆失望。綠色和平已向監察院陳情,盼能調查並糾正主管機關經濟部及執行機關能源局,督促「用電大戶條款」實施辦法儘快正式上路。

▲民調顯示8成民衆認爲用電大戶有助能源轉型。(圖/綠色和平提供)張皪心強調,爲達成2025年的20%再生能源目標,用電大戶條款至關重要。綠色和平依照現行的草案估算,消耗臺灣超過50%電力的用電大戶,所分擔的再生能源責任僅能在2025年貢獻低於1%再生能源發電量,相比整體目標的20%再生能源佔比,可謂杯水車薪。在本次民調1078名電話受訪民衆中,經說明用電大戶條款只能貢獻全臺低於1%時的再生能源發電量時,原本對達到2025年再生能源目標有信心的民衆,過半數坦言對能源轉型的信心因此受影響。可見經濟部現階段輕放用電大戶的手法,已降低民衆對於能源轉型達標的信心。

▲綠色和平就用電大戶延宕向監察院陳情。(圖/綠色和平提供)

因此,綠色和平要求經濟部必須儘快讓用電大戶條款實施辦法正式上路,以公平原則,要求用電大戶、中小企業及民衆共同分擔2025年全臺20%再生能源發展,並列爲蔡政府新任期優先推動工作,迴應民衆加速能源轉型的期待,讓臺灣從氣候治理再次成爲全球政府典範手上票券過期了,如何讓它起死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