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併購foodpanda 公平會列四大審查重點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14日表示,未來針對此案有四大審覈重點。記者曾學仁/攝影

Uber Eats宣佈併購foodpanda臺灣,仍須過公平會這關。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昨(14)日表示,未來針對此案有四大審覈重點,包括市場集中度、結合後併購方訂價能力、合併案協同效果(如聯合行爲)及市場效益等,會在避免限制競爭下審慎處理。

陳志民表示,Uber Eats與foodpanda併購屬於競爭者間的水平整合,兩外送平臺的市佔率和營業規模都非常大,併購案應經公平會審查,目前尚未收到申請。

陳志民指出,審查此併購案首先會考量市場集中度,如兩業者的市佔率等。

第二,會考慮併購方Uber Eats在市場上的單方效果,也就是併購方(存續公司)在市場的漲價能力做量化審酌,例如未來獨佔後可以自行對餐廳及消費者決定價格,是否造成獨大不利效果。

第三,要考慮併購後事業聯合行爲的可能性,是否對市場造成限制競爭。

第四則要衡量併購行爲對市場是否帶來正面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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