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工人搶肢障彩券攤商 法官判處1年3月

士林地方法院(本報系資料照)

劉姓瓦斯工人肢體障礙彩券攤販行動不便,他竟然持剪刀剪斷揹帶,搶走王姓攤商總共價值9萬元的彩券,雖然幸運對中彩金3萬元,但仍逃不過法律制裁,士林地院審結,依攜帶凶器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不法所得均沒收。

判決指出,劉姓男子月入4萬,但外面積欠債務,今年10月21日在新北市八里的大衆爺廟,見到王姓彩券攤商從公廁走出來,他一路尾隨在後,從後方持金屬剪刀剪斷揹帶,搶走一隻黑色揹包,裡面裝有9萬元的公益彩券、手機物品

警方後來循線三峽逮捕劉光亮,發現他已經將彩券刮完,分別換得1萬5000元、1萬、5000元總共3萬元。

判決指出,劉男好手好腳卻不思正常賺錢途徑,竟然選擇行動不便的彩券攤商,行徑惡劣,而一把剪鼻毛的剪刀已經丟棄,仍依攜帶凶器搶奪,判處1年3月,另外價值9萬的彩券、中獎的3萬元,均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