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母半年出境 已屬特別安排

外交部領務局表示,一位印度籍母親來臺停留半年須出境,是延長2次後的特別安排,簽證措施雙邊國家互惠,短期內無法改變。

媒體今天報導臺灣成年子女希望把60歲的印度籍華裔母親接來臺灣,但礙於現行法令須每半年出境一次,每半年的舟車勞頓讓他感到不捨,期盼母親能在臺灣固定長期居留。

領務局官員中央社說明,依現行簽證措施,原本這位印度籍母親來臺停留通常最長是60天,但相關單位知道子女孝敬母親的心願,因此給予延長2次停留期,達到180天的特別安排,可以說是在現行法規下的最佳優惠

這位官員指出,簽證是雙邊國家的互惠措施,中華民國要對印度籍國民友好,印度政府也必須給予同等安排,不可能由一邊單獨給予便利;因此短期內這位印度籍母親的安排可能還無法改變。

官員建議,政府明白子女盡孝道的苦心,但若要取得居留權,可能還是得從身分上去思考。10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