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穿警察舊款雨衣 警:車主非警察將通知到案說明

臺北橋下昨日傳出,有名外送員穿着警察police字樣的雨衣,騎車上路,大同警分局表示,該外送員穿着的爲舊款警察雨衣,機車車主也非警察同仁,將通知其到案說明。警方呼籲,公然穿有公務員服飾恐有觸法之虞,可處1萬5千元以下罰金。

全案起源於,昨天下午臺北橋下有名外送員騎機車,穿着有警察police字樣的雨衣,騎車畫面遭網友po上社羣「這外送員記得去警察局說明喔」引發議論。

民生西路派出所今指出,該機車車主非警察同仁,但其穿有標示警察的衣物,爲舊款雨衣,已非現行警察所使用的雨衣,將通知到案說明,釐清是否有其他意圖。大同分局呼籲,公然穿有公務人員服飾或、徽章或官銜,恐有觸犯刑法第159條之嫌,可處1萬5千元以下罰金,請民衆勿隨意穿有警察標示衣物,避免觸法。

外送員穿着警察舊款雨衣,警方將通知他到案說明。記者蕭雅娟/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