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弄黑眉錦蛇吸目光 永春市場小販判罰9萬元

嘉義市消防局蘭潭分隊曾抓到2公尺長黑眉錦蛇。(圖/翻攝自嘉義市政府消防局網站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蔬果小販秦姓男子臺北市永春市場玩弄黑眉錦蛇吸引民衆,有人覺得太殘忍報警取締,臺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罰9萬元。

根據臺北地院16日公佈判決書,秦姓男子5月間友人入監,受託照顧友人一條保育類野生動物黑眉錦蛇,6月2日傍晚6時他在臺北市虎林街永春市場把玩甩弄蛇,還把蛇纏繞在頸部腰間,吸引逛市場民衆的目光,有人覺得太殘忍向轄區警方報案,警方到場錄影蒐證。

法院審理時,秦男辯稱並未玩弄蛇,只是教小孩不要怕蛇,還說10幾年他常到野外活動或到山上拜拜,看過青竹絲眼鏡蛇等不同種類的蛇,但不知這條黑眉錦蛇是保育類野生動物。

法官勘驗警方錄影內容認定被告犯行明確,以他對蛇類比一般人更有認識,應該知道黑眉錦蛇屬於保育類,且把蛇纏繞在頸部和腰間,稍有不慎可能會傷害蛇,干擾蛇的自然行爲,構成非法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罪,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