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離婚案首判 前經紀人宋喆獲刑6年

據法院起訴書顯示,宋喆曾是王寶強(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總經理、北京寶億嶸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員工,2014年至2016年,利用職務之便,單獨或夥同另一家公司的藝人統籌修雨樂利用虛報演出、廣告代言等方式,侵佔公司的業務款項。

宋喆、修雨樂分別於2017年9月12日、26日被公安機關逮捕、刑事拘留,並供稱贓款已使用。全案於2018年2月22日偵查終結,移送北京朝陽法院;首次開庭時,宋喆即當庭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