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宇在立法院臺北會館有2房! 中南部立委:沒看過他

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合成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已婚民進黨立委王定宇驚爆同居疑雲,他自去年11月起,接連被週刊拍到與小17歲的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同進同出,還被指以臉書打卡的巧妙手法遮掩行蹤。事實上,《立法院住宿會館管理要點》在2019年更新,提供雙北以外的立委登記2房,但一名住在臺北會館的立委表示,未曾看過王定宇。

週刊直擊王定宇同居小17歲的民進黨美女發言人顏若芳的過程,從去年11月就開始跟拍,照片中也拍到王定宇在步出大樓大門時,先左顧右盼後纔出現的畫面。該報導指出,王定宇近來頻頻留宿顏若芳住處,最高一週留宿5晚,而顏若芳不但會幫王買早餐,2人也上演溫馨接送情,接他上下班。

王定宇雖然迴應表示,只是向顏若芳分租房間,但立法院目前有大安會館與臺北會館,專供雙北以南立委立委住宿的2棟會館,都是個人套房,王定宇爲何要再向顏若芳分租房間,引發熱烈討論。

針對週刊內容,王定宇再次解釋,他與顏若芳就是房東、房客關係,在臺北租個能休息地方使用率也還好,「纔開始租幾個月,我太太也知道這事」。顏偶爾順道載他一程,「記者相片全部沒有親密互動,還能編故事,真的是想太多」。

事實上,《立法院住宿會館管理要點》在2019年更新,提供雙北以外的立委登記2房,但一名住在臺北會館的立委表示,未曾看過王定宇;另一名住在臺北會館的立委說,之前臨時會上演表決大戰,一路拖到凌晨,中南部立委都沒車可以回南部,當時院方會派交通車接送大家回去會館休息。

《立法院住宿會館管理要點》108.10

1.立法院(以下簡稱本院)住宿會館(以下簡稱本會館)之管理,依本要點之規定

2. 本會館包括大安會館及臺北會館,均備有個人套房,供設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委員以登記方式住宿,不提供非登記住宿委員臨時借住。每位委員登記以二間爲限,房間位置於委員登記後,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3. 住宿本會館以委員及秘書長本人爲限,其配偶及直系親屬至會館探訪時,得暫時住宿。

4. 委員不得將房間供非委員使用。會館管理人員對不合住宿條件之人員得拒絕提供服務,並請其離館,以維會館之住宿品質及安全。委員臨時需要借宿其他委員房間,應事先商洽對方同意後,始得借宿,並以委員本人使用爲限。會館房間及內部設備配發後,由委員自行保管使用,不可任意增建、改建或變更房間隔局。

5. 委員卸任時,應於十五日內遷出。任期屆滿時,應於任期最後會期休會後十五日內遷出,必要時應配合公務需要遷出,俾整理新任委員進住。6. 委員親友來訪,由櫃檯人員登記後通知委員在一樓會客室內會晤。如委員願在房間接待時,應請委員親自囑咐櫃檯人員陪同接進及送出。

7. 會館內不得飼養寵物,亦不得於房間內炊事,以維護環境整潔安寧及安全。

8. 盥洗用品實際需要向服務檯領用。9. 使用過之房間每日清潔一次,牀單、被套、枕頭套視實際使用情形換洗,且至少每星期換洗一次,未使用之房間,每二星期換洗一次。

10. 委員需洗衣物由服務人員代爲送洗,費用自付。

11. 大門原則定於上午六時開啓,午夜十二時關閉,委員如需早出或晚歸請通知值班人員開門。

12. 會館內房間各項寢具桌椅電腦等固有配備,不得任意遷離,以利財產管理。

13. 本院新增或借用會館之住宿管理,準用本要點之規定。

14. 本要點經院長覈定後施行。本要點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修正之規定,自一百零九年二月一日施行。